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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率先出台农村环境整治标准

发布时间:2017-07-07 08:52:11 | 来源:山西日报 | 编辑:郭婧 | 责编:石丽敏

  山西日报讯(记者 苗武军 通讯员 王军柱)为贯彻落实5月31日山西省农村环境集中整治长治现场会精神和楼阳生省长的重要指示精神,使全市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有“规”可依,有“标”可循,晋中市政府在6月8日迅速出台《晋中市农村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之后,又于6月21日进一步出台《晋中市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标准》。该标准着眼于高起点定位,严要求实施,极大地方便、助力了基层规范、有效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标志着晋中市农村环境整治步入了标准化阶段,为预期实现“一把尺子量到底”环境整治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

  据了解,晋中是山西省唯一制定出台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标准的市,对山西省正在开展的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具有推广借鉴意义。

  该标准共分11章94个条款,根据工作任务,从11个方面制定了具体详细、可操作性极强的标准。一是农村违法建筑认定标准和分类处置规定,二是国、省、县、乡、村道路环境整治标准,三是农村垃圾整治标准,四是农村污水整治标准,五是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标准,六是村容村貌整治标准,七是村庄绿化整治标准,八是私挖滥采整治标准,九是旅游景区整治标准,十是河道、水库整治标准,十一是农村建筑工地整治标准。

  此外,晋中市政府还配套下发了《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任务分解》《农村环境集中整治信息报送制度》,将《晋中市农村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确定的28项工作任务,逐一细化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市)、开发区。各县(区、市)、开发区和市直有关单位每周按“治乱、治垃圾、治污水、治农业面源污染”4个调度表和专项行动、整治任务两个工作完成情况表,及时采集数据信息、认真分析整理,汇总报送至晋中市“拆违治乱提质”攻坚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和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组办公室。这两项配套制度的实施,使各项任务更加细化明确,责任层层压实,更利于掌握工作动态,强化督促检查。

  目前,全市上下已经掀起了大力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热潮,各项工作都顺利进行,并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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