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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公安“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7-07-07 17:42:58 | 来源:黄河新闻网 | 编辑:薛阳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山西公安“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公安部先后4次发来贺电

  黄河新闻网法制频道讯(记者武彩娇)枪爆无小事,民安重于山。“截至6月30日,全省公安机关共查处涉爆涉枪案件161起;抓获涉爆涉枪违法犯罪嫌疑人225人”。7月6日,山西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全省公安机关“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向媒体及社会公布,并对近期依法查办打击的十起重大涉枪涉爆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其中包含部督案件4起。公安部先后4次发来贺电,对山西公安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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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统计,截至6月30日,山西省公安机关共查处涉爆案件10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85%,查处涉枪案件59起;抓获涉爆违法犯罪嫌疑人158人、同比上升163%,抓获涉枪违法犯罪嫌疑人67人;收缴炸药146吨、雷管18.6万发、枪支595支、子弹7.6万发、仿真枪416支、管制刀具3830把、易制爆化学品33吨;排查涉爆从业单位1178家、涉枪从业单位311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576起。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以及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黄明,部党委委员、反恐专员刘跃进分别对山西连续侦破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案件予以肯定,公安部“缉枪治爆”专项办先后4次给山西省公安厅发来贺电,肯定山西的工作成绩和做法。山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高建民,山西省委常委、山西省委政法委书记商黎光对公安机关破获重大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案件予以充分肯定。

  山西公安机关通报十起重大涉枪涉爆典型案件

  一、大同警方成功打掉一个枪毒合流犯罪团伙

  2月20日,大同市公安局恒安分局根据日常摸排中获得的线索,多警联动,成功打掉一个枪毒合流犯罪团伙,抓获孟某、杨某等6名嫌疑人,现场查获各类自制半成品枪支21支、子弹3848发、弓弩固定箭头88根、可拆装箭头8枚、毒品295.82克。

  经查,2016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孟某在淘宝网先后43次购置各类仿真枪支、无缝钢管等制枪配件制造枪支。同时,2016年以来,嫌疑人孟某还伙同嫌疑人杨某实施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目前,犯罪嫌疑人孟某、杨某已被刑事拘留,其余4名涉案吸毒人员已被强制戒毒。

  二、朔州平鲁警方成功侦破一起非法买卖、制造爆炸物品案

  3月22日,朔州市公安局平鲁分局根据检查辖区某非法采石场时发现的线索,成功侦破一起非法买卖、制造爆炸物品案,当场收缴自制炸药19公斤、硝酸铵74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

  经查,2016年12月,某石场负责人武某、王某先为非法采石,先后多次向孙某非法购买多孔硝酸铵近3吨,向孟某(在逃)私自购买非法雷管100发,并雇佣郭某栓、孙某中、侯某海等3人一次性非法炒制炸药约1.5吨。民警现场查获剩余自制炸药19公斤、硝酸铵74公斤。目前,除孟某正在抓紧追捕外,武某、王某先等6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三、朔州朔城警方查获一起非法运输储存爆炸物品案

  4月12日,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查获一起非法运输储存爆炸物品案,收缴自制雷管451枚,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

  4月1日,朔州市朔城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在日常摸排中,在朔城区某小区西侧发现一灰绿色编织袋内装有被丢弃自制雷管451枚。经对周边住户逐一走访,并调取大量现场附近视频录像,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为某小区住户。在朔州市公安局及平鲁分局支持配合下,朔城警方一举抓获2名非法运输、储存爆炸物的犯罪嫌疑人杨某(男,平鲁区人)、侯某龙(男,平鲁区人)。经查,451枚自制雷管系侯某龙3月23日从平鲁自己家中非法运输至杨某朔城区家中。4月1日,杨某将451枚自制雷管丢弃在某小区西侧垃圾旁。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四、忻州警方联合河北警方破获一起部督001号涉爆案件

  4月21日,山西省公安厅接到公安部转来河北警方提供的核查河北籍庞某昌团伙在山西忻州境内非法制造炸药的案件线索后,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忻州市公安机关开展核查。忻州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迅速展开全面核查。通过信息核查比对,忻州警方准确掌握了该犯罪团伙雇佣人员寻找隐蔽地点、私制炸药,并迅速运输,作案后立即更换窝点等犯罪特点和方式。专案组根据对作案窝点的摸排情况,精心制定了两个现场同步开展抓捕的收网方案。4月23日凌晨,忻州公安机关兵分两路,一路组织20余名警力在山西省繁峙高速入口设伏堵截,截获2辆运输炸药的涉案车辆,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收缴非法炸药23箱。另一路组织60余名警力对忻州枣林镇东村养猪场发起攻击,一举抓获正在非法制造炸药的17名犯罪嫌疑人,查获将销往河北的炸药104箱以及大量硝铵、锯末等原料和工具。该案被公安部列为2017年全国“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涉爆001号督办案件。目前,忻州警方共收缴私制炸药3000余公斤,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

  五、忻州警方联手河北警方破获一起部督006号涉爆案件

  为扩大战果,彻底消除社会治安隐患,忻州市公安局在侦破“4•23”特大涉爆案件后,持续作战,乘胜追击,对所有涉案嫌疑人信息进行深度研判,发现涉案人员郝某与马某团伙(河北境内)联系频繁,行迹可疑。5月中旬,嫌疑人马某多次联系郝某要求组织炸药原材料的进货。5月21日,专案民警掌握到嫌疑人郝某曾进货5吨,并与嫌疑人马某联系准备连夜运出太原。在侦查获知嫌疑人马某所处位置在河北曲阳县党城乡后,专案组即刻将线索通报河北省公安机关。经两地公安机关合成作战,迅速排查确定其犯罪窝点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苏家庄镇赵羊盃村一废旧食品厂房内。当日21时,河北警方对该厂房进行围堵查控,一举抓获正在非法生产制作爆炸物的8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查获私制炸药11.3吨、制爆原材料9.8吨。该案被公安部列为2017年全国“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涉爆006号督办案件。

  六、临汾警方联合陕西警方破获一起部督005号涉爆案件

  近期,临汾市襄汾县公安局通过对涉爆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和研判预警,发现当地涉爆重点人员贾某兰与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关系人联系密切,有私制爆炸物品嫌疑。临汾襄汾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重点布控,并与陕西省公安机关进行信息共享。4月28日,临汾市公安机关联合陕西省渭南市公安局,对澄城县冯原镇牙曲村村民张某生经营的养鸡场和家中进行排查,当场查获私制炸药2074公斤、制爆原材料1013公斤,相继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该案被公安部列为2017年全国“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涉爆005号督办案件。

  七、临汾警方联合内蒙古警方破获一起部督004号涉爆案件

  近期,临汾市襄汾县公安局通过对涉爆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和研判预警,发现当地涉爆重点人员贾某兰与内蒙古包头市土右旗关系人联系密切,有私制爆炸物品嫌疑,临汾襄汾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重点布控,并与陕西、内蒙古警方进行信息共享。4月28日至30日,临汾市公安机关联合内蒙古包头市公安局,在土右旗萨拉齐镇盛裕社区、昆区张家营村及九峰山管委会石人塔村,先后收缴私制炸药2390公斤、雷管9569枚、制爆原材料5.3吨,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该案被公安部列为2017年全国“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涉爆004号督办案件。

  八、临汾警方破获一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案

  6月2日,临汾市公安局接到山西省公安厅有关“4•23”专案深挖线索核查的通报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专题研究并成立专案组。6月6日晚,市公安局领导率刑侦、民爆等精干警力赶赴霍州市,成立专案指挥部,与霍州市公安局联合作战,连夜展开工作。目前,临汾公安机关共抓获涉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罪的犯罪嫌疑人6名,1名嫌疑人在逃,现场查扣制爆原材料共计1.62吨。

  经初步查证,2016年10月停产的霍州市某石料厂,于2017年3月20日与临汾某爆破公司签订合同后,开始使用火工品。4月底,该石料厂承包生产的湖北籍人王某及其工人苗某林、黄某、吴某青等人使用近2吨的“硝酸铵磷”复合肥料、“旱地龙”有机肥料、柴油等制爆原材料混合制作非法爆炸物后,在石料厂内爆破石料。6月1日,王某受石料厂老板刘某伟(在逃)指使,再次购回25袋“硝酸铵磷”复合肥料、20袋“旱地龙”有机肥料等共计2吨。后嫌疑人刘某伟得知违法活动败露,遂指使王某、张某信等人将该两种制爆原材料转移并掩埋。6月7日,侦查民警在该石料厂内两个石子堆中,共起获37袋用于制造非法爆炸物的两种原料,现场查扣“硝酸铵磷”复合肥料20袋、“旱地龙”有机肥料17袋等制作原料。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苗某林、张某华、张某信、黄某、吴某清均对其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警方对犯罪嫌疑人刘某伟的抓捕正在进行中。

  九、吕梁警方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制造炸药案件

  6月9日,吕梁市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制造炸药案件,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

  6月2日,吕梁市公安局接到山西省公安厅有关涉爆专案深挖线索、开展核查的通报后,吕梁市公安局、汾阳市公安局迅速成立“6•2”非法买卖爆炸物品案专案组,进行专案侦查。经过摸排,民警初步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王某亮(男,44岁,汾阳市冀村镇东河头村人)的情况。通过进一步侦查,发现王某亮贩卖爆炸物品原材料的下线为蒋某明(男,33岁,湖北襄阳市谷城县人),现在汾阳市杨家庄采石场负责生产工作。经周密部署,6月9日凌晨5时,各抓捕小组紧急集结,于7点20分在犯罪嫌疑人王某亮家中将其成功抓捕,同时,将正在工商银行办理业务的犯罪嫌疑人蒋某明抓获,并查获3490公斤制爆原材料。

  经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蒋某明交代,其在汾阳市杨家庄石料厂承包粉碎石子工程,于2017年5月向犯罪嫌疑人王某亮购买硝酸铵磷复合肥四吨,每吨2400元,购买三腐酸有机氮肥脲铵氮肥两吨,每吨3500元。由犯罪嫌疑人蒋某明用购买的材料与柴油混合搅拌制成炸药,用于石料厂爆破作业。6月9日,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蒋某明藏匿在石灰粉下剩余的3490公斤硝酸铵磷复合肥、三腐酸有机氮肥脲铵氮肥的原材料查获。目前,犯罪嫌疑人王耀亮、蒋大明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十、太原警方查获一起非法制造爆炸物品案件

  6月9日,太原古交市公安局马兰派出所在辖区开展涉爆隐患排查中,在该市马兰镇南陇沟村北里沟财某石料有限公司场地内查获一起非法制造爆炸物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收缴非法制造的爆炸物品130.75公斤,制造原料82.9公斤。

  经查,2017年6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才(男,66岁,古交市马兰镇姬家庄村人)承包了古交市某石料有限公司石料生产。6月上旬,王某才从古交市一化肥店购买了3袋复合肥,并将平时搜集的锯末等运送至石料有限公司。6月9日,王某才用准备好的复合肥、柴油、锯末等原料制造出黑色颗粒状爆炸物品130.75公斤。6月10日,嫌疑人王某才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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