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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太原市小升初招生政策出台

发布时间:2017-07-08 15:32:40 | 来源:山西晚报 | 编辑:薛阳 | 责编:石丽敏

  山西晚报7月7日讯(记者王冠兴实习生黄玉琼)太原市教育局今日公布了2017年小升初政策。太原市教育局局长梁宏宇表示:2017年一定要保证招生计划的严肃性,超计划招生,绝不给注册学籍。

  太原市教育局副局长荆俊杰介绍:今年太原市小学应届毕业生42988人,相比去年人数有所上升。其中,六城区本市户籍公办小学毕业生19469人,民办小学3369人。太原市小升初工作目前面临三大挑战:初中面临生源不足的情况;民办初中招生“热”,个别民办初中违规招生时有发生,对小升初工作秩序形成了冲击;公办初中和民办初中和谐、健康、协调发展的问题需要解决。

  纵观2017年的政策有以下3个变化: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和公办初中学校升学同期进行。包括公参民在内的所有民办初中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当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时,招生计划数的30%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录取,其余70%通过自主招生方式进行录取。从2017年起,将选择部分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学校,开展面向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小学毕业生进行特色招生试点。

  太原市教育局负责人解释,要正确理解“民办和公办初中学校升学同期进行”的意思,在具体时间安排上有先后顺序,是在同一时间段内,民办先招生,公办后分配。主要强调的是民办初中不得提前招生。

  梁宏宇坦言,太原市初中优质教育资源“蛋糕”小,与老百姓需求有差距;虽然小学毕业生人数逐年上升,但生源不足的矛盾依旧突出。近几年,民办初中违规招生的问题屡禁不止,比如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与民办培训机构形成利益链条等。他表示,今年小升初招生各项纪律必须遵守,谁触碰“红线”,严格处理。针对超计划招生,他说:“丑话说到前头,超计划招生,绝不给注册学籍。如果谁敢违规,教育局一定会严肃处理!”

  政策解读

  所有初中不得提前选拔学生

  7月7日,太原市教育局召开的小升初招生工作会上,相关负责人对今年政策进行了解读。本报对今年政策进行了梳理,帮助家长能够全面准确地了解政策相关细节。

  招生原则

  1、严格坚持免试入学原则。所有初中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提前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2、严格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全市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继续实行“九年一贯直升”“单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入学”等相对就近入学方式。

  3、严格坚持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即以流动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

  公办初中入学:完善多校划片办法

  1、严格控制初中班额。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太原市所有初中学校初一年级全部达到标准班额,即不超过50人。

  2、统筹配置教育资源。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辖区内人口数量的变化情况,认真做好教育资源配置与学校布局设点工作,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读需求。

  3、科学划分入学范围。以各县(市、区)教育局为主体,按照免试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区域内每所初中学校的入学范围,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4、扩大对口直升范围。凡实行“单校划片”的初中学校,通过对口直升方式升学,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对口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学校就读。各县(市、区)要制定规划,采取措施,使尽可能多的小学校或居民片区实行对口直接升学。

  5、完善多校划片办法。对于暂时难以实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区域,实行“多校划片”升学。具体办法为:

  (1)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划定的初中学校招生范围,组织小学毕业生家长填报升学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全部安排升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学生升学。

  (2)多校划片的电脑随机派位工作须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3)优质初中学校“多校划片”学区范围不得扩大到所属行政区域全域;优质初中学校“多校划片”学区范围原则上不得交叉或重合。

  6、跨行政区域升学办法。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要继续坚持严禁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的原则。

  7、随迁子女升学办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提供: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6年6月30日前办理);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7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6年6月30日前办理);非本市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8、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升学办法。按照全市精准扶贫的要求,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六城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太原市六城区升入初中学校就读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在本市六城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6年6月30日前办理);《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7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符合条件的,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9、特殊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办法。

  (1)符合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小学毕业生,安排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情况,安排转入特教学校就读。

  (2)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执行。

  (3)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的意见》文件执行。

  (4)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特色学校招生:

  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1、两所外国语学校小语种招生:

  2017年,太原市两所外语类学校(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继续提前面向六城区小学毕业生招收小语种学生。具体办法由两所外语类学校根据实际提出招生申请并制定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2、部分特色学校试点招生:

  从2017年起,将选择部分中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学校,开展面向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小学毕业生进行特色招生的试点。具体招生办法由试点招生学校根据实际制定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民办初中入学:

  不得提前进行招生

  1、招生时间:2017年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和全市公办初中学校升学同期进行。任何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进行招生工作。

  2、招生计划: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核定的各民办初中学校规模轨制和全市小学毕业生数量科学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3、网上报名:实行小学毕业生自主网上报名方式,每名小学毕业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任何学校不得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4、电脑派位: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各民办初中学校当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时,招生计划数的30%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录取,其余70%通过自主招生方式进行录取。

  5、自主招生:各民办初中学校自主招生可以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学生面谈、综合素质考察等方式进行。

  6、招生范围:不具备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学校,应面向太原市行政区域招生;具备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学校,应主要面向太原市行政区域招生;需要面向山西省招生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也可适当面向山西省内其他市招生,但面向山西省其他市招生人数(不含已在本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30%。

  7、对口直升: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应当在学生及监护人自愿的前提下接收本校小学毕业生升入本校初中就读。

  (记者王冠兴实习生黄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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