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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大力发展“搭积木”式建筑

发布时间:2017-07-20 10:01:00 | 来源:太原日报 | 编辑:郭婧 | 责编:石丽敏

  山西省住建厅近日发布消息,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山西省制定发布《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并明确提出,太原、大同先行先试,其他地区统筹推进。经过试点示范、推广发展、普及应用三个阶段,到2025年底,装配式建筑要成为我省建筑主要建造方式之一,“搭积木”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

  据了解,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有利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对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等具有重要意义。《实施意见》指出,结合山西省现有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现状,首先在太原、大同试点示范,2017年,两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要达到5%以上,2018年达到15%以上。特别是各地的政府投资项目,如保障性住房、公共建筑及桥梁、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要率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农村、景区要因地制宜发展木结构和轻钢结构装配式建筑;2018年至2020年,山西省范围内推广发展装配式建筑,到2020年底,11个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要达到15%以上,太原、大同力争达到25%以上;自2021年起,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每年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到2025年底,装配式建筑成为山西省建筑主要建造方式之一,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为实现上述目标,山西省及各市将给予多种支持,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金融机构对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的,按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积极给予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按照政策允许范围内最低首付比例执行。各类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各市国土、规划部门将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安排建设用地。住建部门将开辟装配式建筑工程报建绿色通道;各级公安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所辖职能范围内,将对合法运输超大、超宽、超长部品部件的运载车辆,在物流运输、交通通畅方面给予支持。(作者:刘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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