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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决定调整电价结构

发布时间:2017-08-01 09:29:48 | 来源:太原日报 | 编辑:薛阳 | 责编:石丽敏

  预测2017年可为工商企业降低用电成本79.79亿元

  山西省发改委7月28日发布消息称,按照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山西省决定调整山西电网销售电价结构,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据介绍,山西省深入推进电价改革,预测2017年可为工商企业降低用电成本79.79亿元。

  山西省发改委作出相关规定,自今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平均0.59分/千瓦时;自今年7月1日起,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1.15分/千瓦时,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18分/千瓦时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08分/千瓦时。自今年7月1日起,降低大工业用电0.5分/千瓦时、一般工商业用电1.2分/千瓦时,年可降低工商企业用电成本约6.06亿元。自今年7月1日起,提高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1.15分/千瓦时,年可为燃煤发电企业增加收入约12.98亿元。电网企业在7月份收取工商业用户电费时,按照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原征收标准(含税),扣减4至6月份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另据介绍,山西省将牢牢牵住“降成本”牛鼻子,深入推进电价改革,通过输配电价改革、调整电价结构等措施,努力降低销售电价。其中,输配电价改革,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50.78亿元;实施煤电价格联动,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19.62亿元;推进工商用电同价,可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成本约1.36亿元;完善基本电价执行方式,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5亿元;合理调整电价结构,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3.03亿元,预测2017年可为工商企业降低用电成本合计79.79亿元。(作者:霍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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