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 正文

法治护航山西旅游发展

发布时间:2017-08-01 15:45:40 | 来源:黄河新闻网 | 编辑:郭婧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法治护航晋善晋美!晋味浓郁的旅游条例呼之欲出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 周昱丽)“《山西省旅游条例(草案)》根据山西省旅游资源丰富多样的实际,专门设置了特色旅游一章,彰显了山西特色。”7月31日,《山西省旅游条例(草案)》提请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何涛指出,修订草案是一部比较成熟的法规草案。

  山西省自然资源丰富多样,人文资源得天独厚,旅游业发展潜力巨大。2002年颁布的《山西省旅游条例》和2005年颁布的《山西省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条例》为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产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颁布实施,山西省这两部法规中一些内容与上位法不相适应需要修订。

  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旅游业出现许多新情况,尤其是游客爆发式增长和旅游模式井喷式涌现,对政府职能定位、规划引导、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地方性法规进一步科学定位,合理规范,明晰权责,保障权益。为此,修订《山西省旅游条例》非常必要。

  据了解,《条例(草案)》根据山西省实际,修订草案单列一章“特色旅游”,突出了发展乡村旅游、红色旅游文化旅游、工业旅游、休闲度假等特色旅游项目,体现了鲜明的地方特点。同时,注重推进互联网技术科技成果在旅游领域的应用,促进旅游装备制造、文化创意、文化演艺体育休闲等旅游新兴业态发展,可谓山西特色浓郁。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在研究意见报告中建议:增加乡村旅游的内容,对发展模式、建设标准、服务质量等进行规范。还应增加自驾旅游等新业态的内容,就房车露营地、自驾游基地规划建设以及道路指引、医疗救助、安全救援等作出规定。

  会后,该《条例(草案)》还将进行修改,并进行二次审议。

  

友情链接

        山西省人民政府|新华网山西频道|人民网山西频道|央广网山西频道|中国新闻网山西频道|山西网络广播电视台|山西日报|太原日报 

  太原广播电视台|山西晚报|太原晚报|黄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