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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铁腕治污”大气环境整治

发布时间:2017-08-21 17:26:26 | 来源:太原日报 | 编辑:薛阳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全市“铁腕治污”大气环境整治百日攻坚大会战系列评论之一

  以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对山西省进行督察情况反馈为契机,太原市“铁腕治污”大气环境整治百日攻坚大会战已拉开帷幕。8月15日,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罗清宇调研督导生态环保工作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着力点,切实做好黑臭水体治理、大气质量改善等重点工作,持续增进群众生态福祉,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关系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民族发展的长远利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环境保护督察就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是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环保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

  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向山西省反馈的环保督察情况中,涉及到许多具体问题,发人深思、令人警醒,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对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清单》中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逐项进行认真研究。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持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绿色发展,增进生态福祉。要明确工作责任,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继续强化市级领导包县(市、区)督查环保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大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清单》和交办我市整改事项的推进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落实,坚决防止反弹反复。要强化生态环保法治建设,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人和事。要严格考核问责,对组织不力、工作迟缓、敷衍塞责的及时约谈,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以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新期盼新要求。

  太原市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山西省委和太原市委的总体部署,切实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从严传导压力,从严督查考核,从严推动落实。在太原市“铁腕治污”大气环境整治百日攻坚大会战中,要切实做好黑臭水体治理、大气质量改善等重点工作,要把工业企业排污整治、燃煤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施工工地污染整治、面源污染整治作为大气环境改善的主战场,用最严格的环境执法、最全面的环境治理、最严肃的考核问责,全力推进太原大气环境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国家、山西省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要以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扎实做好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努力多还旧账,坚决不欠新账。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转型发展之路,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作者: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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