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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垃圾填埋 3年后焚烧比例达50%以上

发布时间:2017-08-25 17:22:21 | 来源:太原日报 | 编辑:薛阳 | 责编:石丽敏

  日前,山西省发布了《全省城乡污水垃圾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在两年内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到2020年将垃圾焚烧比例提至50%以上;原则上不再新建垃圾填埋场,对现有卫生填埋场进行升级改造,重点完善渗滤液和沼气收集处理设施,做到规范化处理,不得随意外排。

  方案要求,要以城中村、城乡接合部、道路两侧、河渠沿线、村庄周围等为重点,全面开展城乡垃圾集中整治,做到无缝隙、全覆盖、不留死角,8月底前要全部完成,从根本上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今年,将展开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以城乡接合部、环境敏感区、主要交通干道沿线、河流和水利枢纽管理范围为重点,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和漂浮垃圾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年底前完成40%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任务,2019年全面完成整治。到2020年,每个县都要建成专门用于农村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场,每个乡镇都要建成垃圾中转站,确保垃圾及时处置。

  方案提出,要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总体要求,加快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逐步改变以填埋为主的处理方式。今后,城市和县城新建垃圾处理设施要优先选择焚烧发电、综合处理、热解气化等工艺,原则上不再新建卫生填埋场。已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且处理能力能够满足服务需求的,要应烧尽烧,不得填埋处理。

  围绕垃圾处置,方案要求,各市、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制定出台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对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处置,倡导生活垃圾“干湿分离”,鼓励对厨余等易腐垃圾进行单独分类处置。太原市要制定出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选择一批学校、机关、单位等实行强制分类,先行先试。2017年,太原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要投入运营,建成7个大件垃圾拆解回收中心,新增回收处理能力40吨/日,因地制宜扩大废旧衣物回收站点布局。

  方案还提出,山西省将进一步开放垃圾处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市场,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大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作者:张海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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