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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首批9家科研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将大幅上涨

发布时间:2017-08-30 13:26:31 | 来源:山西晚报 | 编辑:薛阳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我省首批9家科研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将大幅上涨

  山西晚报8月29日讯(记者王斌)今日,记者从山西省人力资源和山西社会保障厅获悉,山西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等9家科研事业单位,已正式获批,首批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倾斜新政。这意味着,这9家单位自主权将更大,职工收入将大幅提升,人员活力将充分释放。

  此前,山西省出台系列人才薪酬激励制度改革明确,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构建“三元薪酬”结构,使高校、医院、科研等单位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所谓“三元”结构,是指对“稳定提高基本工资、加大绩效工资分配力度、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措施”等3个方面进行制度安排。其中,绩效工资是重要组成部分。

  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倾斜新政的9家科研事业单位,按无收入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3倍,核定年度绩效工资总量。以山西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为例,相比以往,单位年度绩效工资总量增长了1.5倍左右,预计职工工资收入平均增长约60%,增长幅度十分可观。该院负责人表示,此举将更好地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人员活力将大大释放。

  与此同时,这9家单位还被赋予单位收入分配自主权。这意味着,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绩效工资由单位自主分配,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单位结合人员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工作业绩等灵活确定,体现差异。9家单位还将把现行事业单位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比调整为40%至8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最高至60%,这样单位将能统筹考虑从事基础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等不同人员的实际情况,灵活确定不同岗位人员的分配办法。

  山西省人社厅工资福利处处长武建国表示,为使改革创新政策落地见效,该厅将及时跟踪绩效工资实施情况,打通改革创新的“最后一公里”。通过建立薪酬激励机制,真正发挥改革创新举措应有的政策效应和社会效应,让科技人员分享到改革红利,享受到改革的获得感,为山西省经济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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