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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将步入法治化轨道

发布时间:2017-09-05 13:53:23 | 来源:山西日报 | 编辑:薛阳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山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将步入法治化轨道

  山西日报讯(记者 杨文)历史文化遗产如何更好地保护与利用?9月4日,记者从山西省人大常委会获悉,《山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正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待社会各界群众建言献策。

  据介绍,山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众多,数量居全国前列。这些文化遗产既要承载当今社会的各种功能,又要全面保护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多年来,山西省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上做了大量工作,但至今仍没有省级层面专门的地方性法规,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保护管理、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尽快出台山西省地方性法规,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保护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草案》共七章五十六条,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与认定,保护规划,保护与利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均作出明确规定。《草案》突出强调了保护规划的作用和重要性。具体从规划的编制主体、编制要求、编制原则、保护区划的范围、规划用地、报送程序、规划的审批和备案,以及规划的修改等方面进行了逐一规范。特别规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应当严格依据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体现地方特色,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在这方面,《草案》特别明确了加强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措施。一方面对保护内容作了具体规定,另一方面提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进行合理开发利用也是保护的重要内容,明确了开发利用的原则,并针对山西省特点,对历史建筑和院落的利用作出了规定。

  《草案》具体内容可登录“山西人大”网站查询。各界群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和寄送信件的方式提出意见。电子邮件地址:sxrdfzw@163.com。寄送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19号,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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