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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管 营造文明交通环境

发布时间:2017-09-06 17:05:30 | 来源:太原日报 | 编辑:薛阳 | 责编:石丽敏

  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每一位参与者依法行为、文明出行。在太原市开展的文明交通综合治理行动中,太原市工商局积极响应,立足职能,对太原市非法销售燃油电动三轮机动车、四轮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通过进一步强化监管,切实维护太原道路交通安全秩序。9月1日,记者专访了太原市工商局副局长任建国。

  燃油电动三轮机动车、四轮机动车上路行驶,导致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为此,太原市大力整治燃油电动三轮、四轮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按照太原市文明交通综合治理领导组责任分工,太原市工商局积极行动起来,从思想上深刻认识文明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全力以赴推进工作。

  “太原市各分局以所为单位,对销售燃油电动三轮、四轮机动车的经营者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挨门逐户宣讲文明交通综合治理政策,同时建立经济台账,做到底数清晰、情况明了,为下一步整治打好基础。”任建国说,据不完全统计,太原市销售燃油电动三轮、四轮机动车的经营者已自行停业歇业约20%左右,目前销售燃油电动三轮、四轮机动车的经营者约180户左右,主要分布在万柏林区。

  据介绍,下一步,工商部门将开始集中整治。对合法从事燃油电动三轮、四轮机动车销售的经营者,加强监管,并引导督促其依法依规销售合法商品。对无照经营,或销售超标、非标燃油电动三轮、四轮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依法取缔。

  “我们还着力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有的销售人员谎称'燃油电动三轮、四轮机动车可以上路行驶,放心购买',结果消费者驾车出行时,车被交警扣了。对于这种采用诱骗、欺诈等行为违规销售非标燃油电动三轮、四轮机动车者,工商部门除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依法予以退赔外,还将从严查处。”任建国表示。

  行动中,工商部门着力抓好三个“结合”:一是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对不懂法、不知法的经营户耐心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对违法经销行为则加大监管力度,严查狠打,决不手软。二是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不定期、不定时开展突击检查,“查反复、反复查”,特别是对车辆经销商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有欺诈行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的,一经查实,迅速出击,有力打击不法商贩的嚣张气焰。三是集中整顿与长效监管相结合。太原市局责成各工商分局、各工商所对本辖区内燃油电动三轮、四轮机动车的整治情况全面负责,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立足工商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等不法经营行为,是我们营造文明交通环境的职责所在。”任建国说。

  工商人员还走上街头路口,向市民发放“文明交通倡议书”,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树立城市文明交通“人人是形象、人人有责”的理念,做文明交通参与者。(作者:霍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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