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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发布参团出游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2017-09-14 13:27:35 | 来源:山西日报 | 编辑:郭婧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我省发布参团出游消费警示 套餐要拒绝 远离低价游

  山西日报讯(记者 王少斐)随着十一长假的临近,山西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参团出游消费警示。

  警示提醒:要选择具有资质的旅行社报名参团。报名时必须与旅行社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出团通知书一定要仔细阅读,对于疑问要向旅行社咨询清楚,缴纳团费应汇入签约旅行社的对公账户,并索取正规发票,如遇熟人要求游客将团款汇入其个人账户(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转账)一定要慎重,谨防权益受损。

  出境游保证金要托管,相关票据须留存。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规范出境游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旅游者交纳出境游保证金时,请勿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交予旅行社,更不要直接存入旅行社工作人员提供的个人账号。旅游者应该通过银行(第三方)托管的方式,交纳保证金,并留存相关票据,以免陷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旅游套餐要拒绝,低价旅游须远离。目前,旅行社存在捆绑销售两条线路以上的旅游套餐产品(包含出境游及国内游),如“买一赠多”“交押金送旅游”的情况。此类产品意在规避监管,常常无合同、无票据,且团款也是通过个人微信账号进行交易,会给旅游者维护权益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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