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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只准接入一平台 须是3年以内新车

发布时间:2017-09-18 13:38:59 | 来源:山西晚报 | 编辑:郭婧 | 责编:石丽敏

  山西晚报9月17日讯(记者王晋磊)吕梁市出台了《吕梁市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对网约车的经营平台公司和车辆都给出了相关规定。《细则》规定,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平台,应当向所在地城市客运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许可证》后才可进行相关经营。

  在吕梁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须为吕梁市牌照的7座及以下车辆。网约车车辆购置的计税价格要高于吕梁主流巡游出租车购置的计税价格。燃油车为两厢(含两厢)以上小客车,排量不小于1.6升(或者1.4T),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新能源车和七座车也有相应规定。

  网约车注册时必须是3年以内的新车,车辆使用性质将改为预约出租客运,还需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细则》还规定,从事网约车运营服务的车辆,一车只准接入一个网约车平台。《细则》对网约车的报废和退出经营都进行了详细规定。网约车的经营权不能擅自转让。

  网约车司机除具备必要的驾驶资格外,还需要是吕梁本市户口或吕梁市的《居住证》6个月以上,并无相关犯罪记录。

  此外,《细则》也对拼车、顺风车等行为作出规定。每辆私人小客车或者每个驾驶员累计每天提供的合乘服务不得超过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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