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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喊你抓拍“最厌恶的交通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7-09-29 14:02:33 | 来源:山西晚报 | 编辑:郭婧 | 责编:石丽敏

  山西晚报9月28日讯(记者杨晶通讯员聂臻臻)假期出行,民众可能都会遇到让人“深恶痛绝”的交通违法行为,这些行为不但影响道路正常通行,还造成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为减少山西省“十一”期间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山西公安交警网面向全省民众,开展“‘十一’期间民众最厌恶的交通违法行为随手拍”活动,征集您在假期出行过程中“最厌恶的交通违法行为”。

  2017年初,山西交警“万元红包征民意”的实践,向山西省展示了群众视野中蕴藏的能量。据统计,“万元红包征民意”活动期间,共有来自全省各地的13万余网友参加了问卷调查,其中有效问卷4万余份,为2017年度山西省交管工作提供了大量宝贵参考意见。国庆、中秋假期,是民众出行的高峰期,也是各类交通违法的高发期。山西公安交警网希望再次通过民众的力量,为山西省“十一”期间交通安全稳定献一份力量。国庆期间,民众的手机、相机、行车记录仪,都可能成为遏制“十一”期间山西省交通违法行为的“盾牌”,民众在出行过程中随手拍到的交通违法,都可能成为交管部门惩治交通违法的有力依据。

  10月1日至10月8日期间,民众可以通过手机、相机、行车记录仪等设备,抓拍发生在山西省范围内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山西公安交警网提醒民众,参与民众至少拍摄2张以上照片,且能清晰反映违法车辆号牌、违法车辆外观及违法事实,尽可能反映出违法事件周边景象、违法人的体貌特征;并要求拍摄者不可对图片进行任何处理,提交时需要注明:车牌号(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除外)、违法时间、地点、违法行为等信息。

  参与民众需登录山西公安交警网(www.sxgajj.gov.cn),点击“民意云”平台——“人人当交警”板块,点击“上传照片”进入上传页面,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资料。

  需要强调的是,驾驶员在行车状态下拍摄的影像不予采纳。运动状态下的影像拍摄主体必须是驾驶员以外的人。举报人需如实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信息并发放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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