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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查处线上线下经营者价格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7-09-30 16:51:35 | 来源:太原日报 | 编辑:郭婧 | 责编:石丽敏

  太原本报讯 9月20日到10月10日国庆中秋期间,针对群众旅游、出行、购物活动密集的特点,市发改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其中,线上线下商品零售企业以及电子商务平台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如实标明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行为列入重点查处内容。

  太原市发改委将密切关注消费量大幅增加的粮油、肉、禽、蛋、菜、奶、食盐等食品市场和价格动态,加强价格监测和分析预警,一旦发现市场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有效化解。加强对生活必需品批发零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商超、农贸市场等与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场所的监测频次和监管力度,督促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高度重视应急监管,进一步健全节日期间应急监管预案和工作机制,完善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应急响应机制,妥善快速处理各类价格突发事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景区经营者不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或浮动幅度,擅自增设收费项目,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等;旅游购物店串通涨价、虚假打折、虚假优惠,旅游餐饮场所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公路、铁路、民航、水运等超过政府定价,擅自涨价、价外收费、误导性标示等行为;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相对封闭区域内商品及服务价格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在售热销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等行为。此次专项检查由市发改委统一部署,各县(市、区)组织实施。市发改委将按照“双随机”方式对重点区域和县、市、区进行督查。市发改委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处理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加强与媒体配合,曝光价格违法典型案件,震慑不良商家和价格违法经营者。(霍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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