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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贫困村电商网点3年要达到4000个

发布时间:2017-09-30 16:28:45 | 来源:山西晚报 | 编辑:郭婧 | 责编:石丽敏

  山西晚报9月29日讯(记者刘捷)记者近日从山西省政府办公厅获悉,围绕“聚焦深度贫困,集中力量攻坚”的决策部署,山西省将以电商进贫困村为突破口,健全电子商务网络,实现“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功能,助推特色农产品销售,促进农村发展,带动农民致富。

  从2017年开始,用1年时间规范提升现有2526个贫困村电商网点,用3年时间每年新建500个贫困村电商网点,建设贫困村电商网点总数达到4000个。

  村级电商网点要达到“六有”标准,即有服务场所、有服务设备、有服务人员、有服务流程、有统一标识、有承接公共服务功能,具有多功能O2O体验店、提供一站式服务。已建成的2526个贫困村电商网点,将按照“六有”标准进一步规范提升。

  贫困村电商网点将承载8项服务功能,具体如下:

  宣传服务。向村民宣传各项功能、电子商务行业相关资讯,提供农村电子商务普及培训,引导村民网上购物、商品销售、购买服务等。

  代购服务。帮助村民进行网上购物。

  代销服务。组织当地适销的农副特产品、民俗文化产品、旅游资源,推荐给电子商务平台,帮助村民代售农副土特产品。

  便民服务。为村民提供水、电、宽带、话费等生活网上缴费,代收代发快递、车票代购、酒店预订、就诊预约等,对外发布村级各项服务内容。

  金融服务。与金融机构合作,提供小额取现、生产生活小额贷款等相关服务。

  农资服务。与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农具等农业生产资料企业合作,依托网点进行网上销售,开展技术指导。

  创业服务。组织当地青年群体参加创业就业培训、交流分享,建立孵化基地,营造氛围,培育人才,扶持农副产品开发,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增值服务。依照当地实际情况开展其他增值服务,收费标准应在服务场所明显位置张贴。

  财政、农业、商务、扶贫开发等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农村电商特别是贫困村电商网点的政策支持力度,贫困村电商网点所在地县级政府将整合使用涉农涉贫资金,给予每个贫困村电商网点1万元的建设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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