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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 建材行业全面停产

发布时间:2017-10-11 16:44:04 | 来源:山西晚报 | 编辑:郭婧 | 责编:石丽敏

  山西晚报10月10日讯(记者 李晶)记者从太原市政府获悉,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程度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大气环境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影响,《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重新修订,其中提出,采暖期工业企业将错峰生产。

  从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在采暖期工业企业要实施错峰生产。其中,电力行业未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全部停产;建材行业,包括水泥(含特种水泥、粉磨站)、砖瓦窑(不含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天然气为燃料)、玻璃棉(不含天然气为燃料)、岩棉(不含电炉)、石膏板等行业,采暖季全面实施停产;除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钢铁行业(含独立烧结、球团和炼铁企业)限产50%,以高炉生产能力计算,用实际用电量核实企业限产措施的落实情况。

  与此同时,根据污染物排放量及行业特点,对不同行业工业企业实施停产及限产措施。同一个企业有多条生产线(或多台设备),采用整条生产线(或整台设备)停产方式实施限产,以生产线计;同一个企业只有一条生产线(或设备),降低生产线(或设备)负荷,以原料、燃料消耗量、用电量或产品产量计;因生产工艺无法在短期内停产企业,降低生产负荷,以原料、燃料消耗量、用电量或产品产量计。

  重点行业将实行错峰运输。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要结合错峰生产要求,实行“一厂一策”,错峰运输。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重点用车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 (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通过厂区门禁系统数据和视频监控等方式,监督重点企业错峰运输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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