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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环保税元旦起开征

发布时间:2017-12-29 15:51:31 | 来源:黄河新闻网 | 编辑:薛阳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晋城环保税元旦起开征 4类污染物列入征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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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河新闻网晋城讯(记者尚东霞 宋岳廷)12月28日,晋城市举办环境保护税开征联动会。黄河新闻网记者在会上获悉,201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在晋城市正式施行,首笔税收入库将在2018年的4月。4类污染物被列入征税对象。确立了“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

  环境保护税的税目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按照环保税法规定,经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晋城市应税大气污染物的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8元,水污染物的税额为每污染当量2.1元,固体废物的税额为每吨5元—1000元,工业噪声的税额为每月350元—1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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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地税局、环保局现场签署《晋城市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左为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金中,右为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赵耀中

  本次联动会由晋城市市政府副秘书长司国奇主持。晋城市地税局、市环保局现场签署了《晋城市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

  晋城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崔国炜首先宣读了晋城市环境保护税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明确了领导机构、工作机关和责任分工。

  环境保护税开征后,排污收费这项有着近40年历史的环境管理制度就正式废止了。晋城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金中表示,环保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对前期交接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按照《备忘录》要求的时间节点在第一时间与地税部门进行对接,把所掌握的资料及时移交给各级地税部门,与税务机关建立起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确保环境保护税征收工作有序推进、稳定运行。

  晋城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赵耀中同志表示将全力以赴做好环保税征收管理,主动强化与各部门的联动合作,共享、共商、共治,力争将环保税打造成我市税收共治的精品税种,为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建设“美丽晋城”做出应有的贡献。

  晋城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利锋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他说,晋城作为环保部门重点监控的“2+26”城市之一,更要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税改革的重要意义,各联动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作为、互相补位,全力以赴做好环保税开征和后续管理工作,立足长远,着力构建税收征管的长效机制。为保护好晋城的绿水青山,助推经济转型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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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新开征的第19个税种,是十九大后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的单行税法。此次环保税的正式施行,释放了“税收法定”的积极信号。除了环保税,房地产税法、船舶吨税法、烟叶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都已作为预备项目,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按照时间表,2020年之前,我国将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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