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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渣土车将更换新能源车

发布时间:2018-01-11 17:07:02 | 来源:太原日报 | 编辑:薛阳 | 责编:石丽敏

  按照“太原市渣土车辆必须达到国四排放标准,必须安装全密闭装置达到密闭运输”和“推进渣土车辆动力清洁能源全覆盖”的决定,日前,太原市环卫局下发了《关于小型渣土车更换新能源车相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原有旧式小型渣土车全部停运,未更换为小型加气(LNG)或电动环保渣土车的小型渣土车,不得从事渣土运输。

  环保标准要求更严格

  通知要求,小型加气(LNG)或电动环保渣土车的小型渣土车,必须符合11项标准要求。

  其中,除车辆各项参数必须符合工信部公告、交警部门注册登记要求、后箱板喷绘放大车号等常规要求外,还要求整车核定总质量为6吨及6吨以下;车辆发动机须限定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50公里/小时;整车颜色为绿套白,绿色为主;车辆后箱板须加装镶嵌式密封胶条;须加装环保密闭顶盖,环保密闭顶盖闭合后,四周整洁、不挂土,做到不渗漏、不遗撒;车辆须加装环保密闭顶盖和货箱闭合不到位时限速10公里/小时的行驶装置;须安装卫星定位监控设备,并接入市环卫部门监管平台;车厢两侧须喷绘“监督电话12319”字样。

  驾驶室上方还需统一设置夜间顶灯,并印制“渣土专运”字样。

  未达标车辆不予核发运输资格

  按照要求,符合环保标准要求的新能源小型渣土车,环卫部门将核发渣土运输资格。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严格禁止在我市从事渣土运输。

  据悉,凡符合标准要求的车辆,运输企业可携带相关手续向市环卫局行政审批部门申请渣土运输资格。环卫部门将对运输车辆进行备案,实行年度资格认定制度。年度资格认定时对企业所有渣土车辆密闭装置、限速装置、车容车貌等进行严格查验。年度资格认定不合格的运输企业及车辆,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不合格的,取消渣土运输资格。

  环卫部门还要求,小型渣土运输车辆在作业时严禁带泥上路、沿途抛撒、乱倾乱倒等行为;无论是否装载有渣土,车辆必须密闭运行。不符合环保要求仍然运行的小型旧式渣土车辆,环卫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重处。(作者:张海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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