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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要求保证抗病毒药物的充足供应

发布时间:2018-01-12 14:29:46 | 来源:太原晚报 | 编辑:薛阳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我市要求保证抗病毒药物的充足供应

  太原晚报讯 (记者郝晓炜)来势汹汹的流感已经持续多日,而且没有丝毫减弱的势头。1月11日,太原市卫计委发出通知要求,在流感疫情高发季节,我市医疗机构对抗病毒药物、相关中药类药品,要采取临时采购措施,保证有充足的药品供应。

  市卫计委要求,在流感疫情高发季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抗病毒药物(如奥司他韦、帕拉米韦或扎那米韦)、相关中药类药品,要采取临时采购措施,保证有充足的药品供应,不能以任何理由影响患者对药品的使用。在此期间,医疗机构采购的抗病毒药物,不计入医院的药占比指标,实行事后备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采购抗病毒药物时,不受基药采购限制。

  医疗机构对有发热、流感样症状患者,要第一时间使用磷酸奥司他韦(含颗粒剂型)等抗病毒药物治疗,无需等待实验室检测结果。要做好对流感重症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并在出现重症病例和救治工作结束当日向市卫生计生委上报救治有关情况;出现危重病例应立即上报。

  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的有效手段,特别是孕妇、婴幼儿、老年人、有心肺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或免疫功能低下等高危人群。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要加强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疾控机构要及时采购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单位要严格规范操作,做好安全接种工作,全力保障群众接种需求。

  各医疗机构要积极组织院级流感防控知识培训。太原市卫计委对培训工作不到位、药品采购不足、用药不及时的医院将进行跟踪检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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