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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社贫困患者自付费用不到6%

发布时间:2018-01-16 13:34:45 | 来源:山西晚报 | 编辑:薛阳 | 责编:石丽敏

  山西晚报1月15日讯(记者任俊兵)榆社县卫计局发布消息,榆社县在山西省贫困人口“136”医疗保障政策基础上推出新举措,调整优化县级报销政策,让贫困住院患者得到了实惠,大大降低了该县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返贫的风险,提高了当地贫困人口对精准扶贫的满意度。

  山西省贫困人口“136”医疗保障政策为:贫困患者在县级医疗机构住院,一个年度内累计个人负担总费用不超过1000元,市级医院不超过3000元,省级医院不超过6000元,在不同等级医院多次住院的,按当年住院医院最高级别计算。

  在此基础上,榆社县委、县政府提出,将住院费用医保目录外费用中个人负担的15%由民政部门给予全额救助;将个人自负的“136”部分由民政部门再给予救助70%。一系列的好举措下,榆社县建档立卡贫困患者2017年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大幅下降。贫困患者承担的费用具体为:在县级医院住院个人自付费用不超过300元,市级医院住院个人自付费用不超过900元,省级医院住院个人自付费用不超过1800元。

  为确保政策的落实,2017年以来,榆社县委、县政府还派出由县卫计局牵头、乡村两级干部配合的政策宣传小组,深入榆社县9个乡镇272个村,开展健康扶贫医疗保障政策宣传活动,逐户、逐人、逐病宣传健康扶贫政策,全力提高贫困人口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

  一系列政策下,对百姓的影响多大?从榆社县卫计局提供的事例中可以看出:榆社县西马乡西马村村民孟改英,腰椎感染后于2017年8月在山西大医院住院,共花费125419.13元,其中目录内费用报销99503元,目录外费用报销24117元,个人自付1799.13元,个人自付比为1.43%;郝北镇任家垴村村民宁秀玲,胸椎骨折截瘫,于2017年9月在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住院,共花费103454.77元,其中目录内费用报销78143元,目录外费用报销23512元,个人自付1799.77元,个人自付比为1.74%。

  来自榆社县有关部门的数据,2017年榆社县贫困人口“136”医疗保障政策执行以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累计住院1920人次,累计医疗费用达1279万余元,其中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院3家县级医疗机构为974名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垫付报销374万余元;各乡镇卫生院为497名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垫付报销95万余元;榆社县民政局、人社局和商业保险公司为449名县外住院农村贫困患者报销736余万元;农村贫困住院患者个人仅负担74万余元。也就是说,按照这一数字,榆社县健康扶贫一项中,贫困患者实际承担的个人医疗费用仅仅为实际花费的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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