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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城成为山西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样本

发布时间:2018-02-07 11:29:37 | 来源:山西日报 | 编辑:薛阳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潞城成为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样本

  山西日报讯 作为全国29个县(市、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市自2015年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试验工作以来,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完善制度、促进发展”的总体路径,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积极探索出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退出、继承等权能的实现路径,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通过“两清一明一公一顺”的路径,打造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潞城实践”。

  在改制程序的具体运用和要求上,潞城市提出县级定方向、村级定办法,规定动作到位,村级政策必须具体明确,让老百姓认理知情。在体制的延续上,提倡村支“两委”干部与理事会成员交叉任职,支部书记兼任理事长,换届同步且应改尽改。在工作方法上,采取“两清一明一公一顺”的模式。通过资产核查清、成员界定清,消除了争议,加快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步伐,使沉睡的集体资产得以激活。以成员股为主、集体股为辅,有收入村股权量化到成员,无收入村股权集中到集体股份占比根据村情测算后确定提出多种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确保了股权设置的公开透明。为确保股权分配公道,他们一方面将股权确股到人、发证到户,以户为单位参与分红和行使表决权;另一方面,为保障股东的继承权,探索实行成员与股东“两权分离”模式。在推进中,他们十分注重理顺管理体制,实行了“三分、五保、一奖励”“一顺”。“三分”即分责、分账、分权,实现村党支部、村委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责权分明,账务分别独立核算;“五保”,即保运转、保公益、保发展、保还债、保分红,村级各类收入和收益均实行“五保”后分配;“一奖励”,即村干部可领取村集体经济发展奖励报酬。如今,潞城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已初见成效,全市集体经济性收入过10万元的村由47个增加到72个,69个零收入村中有42个村集体经济实现了“零”的突破。 (李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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