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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大学生纳入公租房保障

发布时间:2018-02-11 11:26:11 | 来源:太原晚报 | 编辑:薛阳 | 责编:孟慧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杜甫的诗句道出了千百年来老百姓的"安居梦"。2月9日,太原晚报记者从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山西省将扩大公租房保障覆盖面,将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群体全部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商业房按规可改租赁房

  实践证明,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既有利于改善住房供应结构,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又能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

  为此,今年我省将多渠道筹集租赁房源,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允许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现有住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探索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和城中村闲置房屋改建为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回购等方式扩大租赁住房有效供给。

  今年,山西省将重点在太原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其他市也要积极推进,省级层面要至少统筹成立一家国有住房租赁企业。

  “新市民”纳入保障范围

  山西省将继续扎实推进棚户区住房改造,积极引入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不断加大政策性金融贷款支持力度,新开工棚户区住房改造12.52万套。

  同时,不断扩大公租房保障覆盖面,将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群体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出台租赁补贴政策,推行公租房货币化,引导保障对象到市场租房;加快政府投资的公租房竣工分配,年内分配率达到90%。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制定出台指导意见,有序开展试点工作,有效改善城镇中等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

  山西省将制定完善“新市民”公积金缴存使用和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政策,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公积金贷款行为。

  防止房价大幅上涨

  山西省将着力稳定住房价格,其中,太原市要严格执行各项调控措施,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防止房价大幅上涨。

  同时,山西省将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擅自销售商品房、中介机构发布虚假或不实信息骗取中介费、物业服务企业不按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失信企业坚决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此外,制定出台人才住房政策,采取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人才特别是领军人物和高端科技、技术人才的住房需求。支持高校、开发区等利用自有资金、土地建设人才公寓。

  新建改造道路1000公里

  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山西省将新建改造城市道路1000公里、供水供气供热和污水管网3700公里。同时,因地制宜新开工一批地下综合管廊,推动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稳步提升。

  此外,山西省将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力度,重点抓好太原汾东、大同恒安新区和晋中正阳第二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完善污水配套管网,推动污水收集能力稳步提升,确保到2020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设区城市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太原晚报记者李涛  责编:俞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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