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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孕妇产检享三种疾病免费筛查

发布时间:2018-03-12 15:47:35 | 来源:太原晚报 | 编辑:薛阳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我市孕妇产检享三种疾病免费筛查

  太原晚报报讯 (记者郝晓炜)太原市卫计委发布消息,在太原市医疗卫生机构产前检查的孕妇,可享受三种疾病的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此外,山西省户籍流动人口在省外自费产检的费用,可以按照规定报销。

  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妊娠15-20+6周的,孕妇免费进行唐氏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血清生化免疫筛查。

  免费产前诊断:通过产科系统超声检查或羊水脐带血培养的染色体分析等方式,为产前筛查结果高风险的孕妇提供产前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诊断。其中,孕妇自愿选择外周血胎儿游离 DNA 产前筛查与诊断等其他方法的,按1000元/例标准给予报销。每个孕妇可享受一次免费产前筛查服务,每个高风险孕妇可以享受一次免费产前诊断服务。

  在此提醒,居住在太原市的山西省户籍或常住流动人口孕妇,应当在妊娠13周前,到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服务。

  于妊娠15-20+6周期间,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在产前检查医疗机构签订知情同意书和申请单,接受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

  外地来太原市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的孕妇,也可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妊娠15-20+6周期间,在就医的医疗机构签订知情同意书和申请单,接受产前筛查与诊断。2018年在山西省外具有助产资质的医疗机构自费进行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的山西省户籍流动人口,经户籍地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审核,按照山西省规定的免费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服务项目经费结算标准给予报销(报销日期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产前筛查报销标准100元/例;产前筛查高风险孕妇接受产前诊断补助标准1000元/例。(责编:俞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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