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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加快推进重点煤化工企业环保提升改造

发布时间:2018-03-19 09:45:45 | 来源:山西日报 | 编辑:薛阳 | 责编:石丽敏

  山西日报讯(记者程国媛)3月15日,山西日报记者从晋城市环保局获悉,为进一步明确煤化工企业环保提升改造要求,确保晋城市各煤化工企业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治理工作,针对相关文件要求,该市下发具体改造内容并明确改造完成时间。各煤化工企业须按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造方案,5月底前完成提升改造工作,逾期未完成改造或未达改造要求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责令相关企业停产整治。

  近日,晋城市环境保护局发布《关于开展重点煤化工企业环保提升改造的通知》,对重点煤化工企业具体改造内容做了明确规定。通知要求,煤化工企业通过工程措施主要完成以下改造:积极开展传统间歇式造气工艺改造,彻底解决造气生产过程产生的吹风气、造气炉渣、造气除尘器细灰等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问题;开展烟气烟羽脱白深度治理工作,燃煤锅炉、三废混燃炉、吹风气回收装置等应采取烟温控制及其他有效措施消除石膏雨、有色烟羽等现象;对造气循环冷却水沉淀池和污水处理站废水池进行封闭,对收集的逸散废气采取焚烧等净化治理,对造气底泥进行压滤并半封闭暂存。开展造气循环水冷却塔水汽治理工作,从改变冷却方式到尾部治理,对外排水氟化物采取净化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对净化、压缩放空气和变换气脱硫液闪蒸气以及脱碳工艺性VOCs进行回收治理;对尿素造粒尾气进行治理,对已建成的大颗粒尿素造粒机粉尘回收装置要定期维护,必要时进行提标改造,提高回收效率;未实施煤、灰渣等堆场及输送系统全封闭的企业,要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抓紧实施全封闭工程等。

  据了解,各煤化工企业要在5月底前完成提升改造工作。对逾期未完成改造或未达改造要求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责令相关企业停产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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