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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诚信建设失信惩戒同样有必要

发布时间:2018-03-20 11:19:34 | 来源:山西日报 | 编辑:薛阳 | 责编:石丽敏

  山西省近日印发《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列举了包括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健全失信惩戒机制等16项重点任务。

  失信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中最重要的“部件”之一。可以看到,此次制定的《意见》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一个主要方面,意在构建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及政务信用管理体系。

  公务员组织管理行政事务,肩负着“治国”的重要使命。因而,公务员是否诚信,公众最为关注。其地位的特殊性决定了公务员理应成为整个社会诚信的示范者。只有提高失信的成本,加强对其诚信行为的奖惩制度,才能有效约束失信行为。公务员若失信于民,不仅影响自身形象,也有损政府威信。反之,公务员若诚信为民,在赢得公众支持信任的同时,亦维护了政府机构的权威性。更重要的是,公众将从公务员的守信行为中受到感召,自觉效仿,从而促进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本栏撰稿 王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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