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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旅发委:禁止非法个人或机构交易

发布时间:2018-03-21 14:05:00 | 来源:太原晚报 | 编辑:薛阳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与非法个人或机构交易严惩旅行社

  太原晚报讯 (记者贾尚志)针对利用微信群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现象,太原市旅发委近日向太原市旅行社发出警示:禁止与非法个人和旅游机构进行产品和服务交易,对违反规定者将进行严厉处罚。

  太原市旅发委介绍说,最近发现太原市旅游市场有非法旅游机构利用微信圈(浪漫人生户外总群,微信号:元皇帝15834138236、15535128946;琼 Travel、 琼旅游等)等招徕或开展西安、北京、张家界、华东五省等国内旅游业务,同时发现太原市个别旅行社、分公司置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于不顾,违反《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公然与非法旅游机构进行产品和服务交易,严重违反了《旅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扰乱和破坏了太原市旅游市场秩序。

  太原市旅发委要求:太原市各旅行社、分公司要严格执行《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要求。严禁旅行社、分公司与办事处或向非法旅游机构进行产品和服务交易。旅行社要加强对门市部的管理,招徕游客时,必须签订旅游示范合同、必须与地接社签订组团地接示范合同、必须签订租车合同。导游人员要认真落实《导游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文明诚信服务。凡旅行社、分公司及其所属门市部,违反相关法律和规定的,按照《旅游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导游人员有违反《导游管理办法》规定的,将按照规定严厉处罚。(责编:俞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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