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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

发布时间:2018-04-02 16:30:32 | 来源:黄河新闻网 | 编辑:薛阳 | 责编:石丽敏

  黄河新闻网大同频道讯(记者 赵欣)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近日,大同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据了解,新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比上年提高20元,农村低保标准南郊区、新荣区、左云县每人每月比上年提高33元,大同县、灵丘县、浑源县、广灵县、天镇县、阳高县每人每月比上年提高23元。此次提标后,大同市的城市低保标准分为城区、矿区、南郊区、开发区、大同县每人每月509元。新荣区每人每月497元,左云县、灵丘县每人每月447元,浑源县每人每月419元,广灵县每人每月416元,天镇县每人每月415元,阳高县每人每月398元,而农村低保标准分为大同县、灵丘县、浑源县、广灵县、天镇县、阳高县每人每年3630元,南郊区、新荣区、左云县每人每年3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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