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三晋要闻 正文

太原市启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发布时间:2018-04-08 15:14:06 | 来源:太原晚报 | 编辑:路鹏程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我市启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太原晚报讯 (记者郜蓉)日前,太原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太原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标志着太原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入全面普查阶段。在今年的普查工作中,太原市将重点做好开展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汇总、质量核查与评估、数据建库等工作。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标准时间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今年为全面普查阶段,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太原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采集、录入、存储、处理系统平台以及太原市级污染源普查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太原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网站;组织开展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工作;划分普查区域,绘制太原市普查地图,组织太原市各普查机构开展普查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开展伴生放射性污染源普查;开展太原市焦化行业苯并芘的普查;组织开展普查数据审核、数据质量核查和现场抽查;开展市本级普查数据汇总分析和普查数据各阶段上报;建立健全太原市重点污染源档案;组织普查工作调度督导和技术指导,组织召开各类普查工作会议;完善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等。

  太原市将建立普查数据质量溯源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数据质量责任,对数据的采集、汇总、填报、录入等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对弄虚作假、虚报或瞒报普查数据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责编:俞涛)

  

友情链接

        山西省人民政府|新华网山西频道|人民网山西频道|央广网山西频道|中国新闻网山西频道|山西网络广播电视台|山西日报|太原日报 

  太原广播电视台|山西晚报|太原晚报|黄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