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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四项措施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

发布时间:2018-04-16 14:52:09 | 来源:太原晚报 | 编辑:路鹏程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我市四项措施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

  太原晚报讯 (记者张勇)4月14日,太原晚报记者从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通过四项措施做好太原市高校毕业生精准就业服务,提升就业质量工作。

  “今年,我们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鼓励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等政策。”太原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同时,各部门还结合工作实际,研究细化和完善学费补偿、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等具体落实措施。”

  精准就业服务是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的重要保障。市、县(市、区)公共人才就业服务机构把建立健全精准就业服务机制作为创新工作方式的重要体现,积极搭建供需平台,根据毕业生不同阶段需求和求职意愿,精准推送相应的就业创业政策、岗位信息、指导服务,实现就业服务的个性化、差异化。市人社局还加强对家庭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农村生源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各类就业困难毕业生的指导和帮助,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各级公共人才就业服务机构利用自身优势并与市属各高校相互配合,积极搭建多种形式的双选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及早规划、及早部署,积极采取现场双选与网络视频双选、大型综合双选与小型专场双选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不断完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畅通毕业生就业信息获取主渠道,为毕业生就业提供快捷、高效的优质就业服务。

  此外,太原市人社局继续深入实施太原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相关部门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的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补贴等政策进行梳理汇总,制定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目录清单,推动政策落地。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载体建设,发挥好创业园、孵化基地、创客空间、留学生回国创业园等创业服务载体的作用,做到咨询服务有详解、项目孵化有指导、项目发展有跟踪。(责编:俞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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