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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太原中考政策出台

发布时间:2018-06-15 18:21:16 | 来源:黄河新闻网 | 编辑:薛阳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2018年太原中考政策出台 这些考生将享加分照顾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 刘亚男)6月20日至6月22日太原市将举行中考,6月14日太原市教育局发布2018年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五个时间段须注意

  6月23日8:00至18:00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模拟演练;

  6月25日8:00至6月30日18:00进行志愿填报;

  7月7日公布中考成绩,考生可通过“太原教育门户网”(网址:http://jyj.taiyuan.gov.cn)查阅本人成绩;

  成绩公布后至7月9日前,考生可向县(市、区)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招办)或毕业学校提出复查申请;

  7月21日8:00至7月22日18:00、7月28日8:00至7月29日18:00、8月11日8:00至8月12日18:00进行补报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太原教育门户网”进行志愿填报。

  今年考试科目依然为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考试)、理科综合(物理、化学)、文科综合(历史、思想品德)和体育、理化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八科。总分730分,其中,文化课考试各科目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听力考试占20分)、理科综合15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文科综合150分(历史75分、思想品德75分)。体育考试分值为50分,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分值10分,信息技术考试分值10分,统一计入太原市2018年中考总成绩。

  随迁子女报考规定

  在太原市六城区就业、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太原市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且有太原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报名参加中考填报升学志愿时,享受与太原市六城区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类考生的同等待遇。

  在太原市四县(市)就业、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太原市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且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报名参加中考填报升学志愿时,享受与太原市四县(市)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类考生的同等待遇。

  符合报名条件,但在太原市初中学校就读不满三年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初中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太原市初中学籍的外地户籍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名参加中考填报升学志愿时,可报考部分普通高中和五年制高职(含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普通中专(含幼师、特师)、职业高中(职业中专)。

  照顾加分项目及分值

  台湾省籍、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5分投档。

  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夫妻双方及子女均属农业户口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报考本县(市、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符合本条照顾条件的各县(市、区)考生,可报考的普通高中学校分别为:

  小店区户籍考生:小店一中

  迎泽区户籍考生:太原五十二中

  杏花岭区户籍考生:太原五十三中

  尖草坪区户籍考生:尖草坪一中

  万柏林区户籍考生:太原二十中

  晋源区户籍考生:晋源实验中学

  古交市户籍考生:古交一中和古交第二高中

  清徐县户籍考生:清徐中学和徐沟中学

  阳曲县户籍考生:阳曲一中

  娄烦县户籍考生:娄烦中学

  烈士子女,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军人子女按如下规定执行加分: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批次录取分数线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批次录取分数线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3.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根据本人申请,可以回父母原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并按照前两款规定的比例降分录取。

  4.前三款规定之外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在当年中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投档。

  政策性加分和文化课总分相加作为考生的投档分数,由学校审查录取。加分不累计,同时享受两种以上政策性加分的,按照加分最高的一项计算。各类加分对象登记表在考生录取后,由太原市招生部门连同考生档案一起交录取学校。

  政策性加分审核工作由招生考试部门负责,加分政策必须向社会公布,对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将及时公示名单、项目和分值,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骗取加分资格的考生和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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