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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失业保险金标准每人每月增加230元

发布时间:2018-06-20 18:36:07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路鹏程 | 责编:石丽敏

  国际在线山西频道报道:日前,按照山西省、晋城市人社部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要求,晋城市阳城县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自2018年5月1日起,由现行每人每月1130元,提高到晋城市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的80%,即每人每月1360元,增加了230元。同时,对5月份已经按原标准发放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阳城县失业保险所还将进行差额补发,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

  据悉,《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凡是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就业意愿都可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为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不足五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五年不足十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为十八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金十年以上,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二十四个月。(文 畅璐 乔小孝 编辑 常康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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