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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二手房交易、办贷款可一站式办理

发布时间:2018-07-04 13:36:00 | 来源:山西晚报 | 编辑:路鹏程 | 责编:石丽敏

  今后,太原购房者购买二手房、办理公积金贷款,不用反复跑路,一站式即可办理所有手续。

  为着力解决购房职工反映强烈的,在二手房交易和公积金贷款办理过程中存在的时间长、群众反复跑路的问题,太原推出了二手房交易、公积金贷款服务试运行服务。据悉,试运行大厅设在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港源大厦二层。开设二手房交易、公积金贷款服务大厅的各相关部门、单位已入驻,太原市民可一站式办理二手房交易登记、纳税、公积金贷款等手续。目前筹备工作已全面完成,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已到岗,开始试运行工作。

  据悉,二手房交易、公积金贷款服务大厅已经开始受理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为了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交易登记业务,公积金中心协同房地产交易、不动产登记等部门优化了二手房贷款的流程,并在此基础上开通了住房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的二手房组合贷款业务。

  以往在公积金中心其他网点办理二手房贷款,需要借款人筹借全部房款,先垫付房款并办理完成交易过户后,才能申请贷款,这种方式加大了公积金用户贷款购二手房的难度。试运行的二手房交易公积金贷款服务大厅实现了跨部门协同服务,在该大厅申请二手房贷款及二手房组合贷款的,可以在二手房交易过户之前进行申请,这大大缩减了交易过户和贷款的办理时间。购房人可以在支付首付款后申请公积金贷款,并同时办理交易过户,银行发放贷款后会将余款支付给房屋出让人,无需购房人垫付房款。

  具体办理流程是:买卖双方在进行核档、权籍调查、确认交易,并由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草签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后,由买方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草签《存量房买卖合同》、征信报告及收入证明,提出二手房贷款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后出具《同意贷款证明书》。

  买卖双方持《同意贷款证明书》与房产局签订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向资金监管账户缴纳首付款,领取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到地税窗口缴纳契税,将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纳税申报表、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及首付存款凭证补交给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完成二手房贷款申请手续。最后,买卖双方去不动产转移窗口办理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不动产抵押登记完成后,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以上全部手续均在二手房交易、公积金贷款服务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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