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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发展要突出金融助推

发布时间:2018-07-09 10:56:57 | 来源:山西日报 | 编辑:路鹏程 | 责编:石丽敏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是金融的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山西兴,金融要先兴;山西转,金融要先转;山西稳,金融要先稳。金融助推转型发展,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的工作原则,坚决防止资金“脱实向虚”倾向,切实做好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防控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转型的质量和效率。

  金融要服务助推产业转型。围绕“转型项目建设年”,把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到新产业新动能上。在进一步扩大信贷投放和债券融资的同时,用好上市公司平台、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加快基金业发展。要引导支持民间资本联合起来设立投资基金,参与国企混改和转型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国有商业银行已签约债转股协议落地。

  加快地方金融改革。各地金融改革发展的实践证明,哪个地方金融工作做好了,哪个地方就能占有更多金融资源,就能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赢得先机。山西省地方法人机构普遍存在实力弱、规模小、抗风险能力低的问题,必须通过改革发展壮大。要打造地方金融旗舰,加快农信社化险改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山西省属法人金融机构增资扩股或引进战略投资者,积极引进培育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中介机构。

  把防控金融风险作为核心目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事关国家政权安危。我省金融环境逐步向好,金融风险总体可控,但潜在风险和隐患仍然比较突出。一定要从政治大局出发,坚持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摸排山西省金融领域的各个风险点,坚持主动防范,加快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处置化解机制、长效应对机制。重点整治金融乱象,在遏制金融市场高杠杆投机炒作、惩治违法违规活动、打击非法集资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加强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监管,加强风险源头管控,强化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坚持地方政府属地管理,坚决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确保山西省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

  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组建地方金融监管局,切实履行属地金融监管职责,加强与中央金融监管机构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朔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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