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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严重环保违法失信企业

发布时间:2018-07-16 13:23:57 | 来源:太原日报 | 编辑:路鹏程 | 责编:石丽敏

  7月13日从山西省有关部门获悉,对严重环保违法失信企业,山西省将实行市场禁入制度,把好市场准入环保关,并建立环保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

  依照山西省质监局日前出台的《推进落实环保领域质监业务工作实施方案》,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以及严重环保违法失信企业,山西省实行市场禁入制度。同时,加快退出过剩产能,严格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依法注销因国家相关政策实施而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的工业企业。

  山西省质监局将围绕环保相关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打假活动,以车用汽柴油、车用尿素等为重点,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执法打假高压态势。同时,山西省质监局将配合环保部门取缔关闭建成区内不达标的燃煤锅炉,开展使用10年以上在用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测试工作,对当地政府限建、禁建的燃煤锅炉,注册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注册使用登记手续。

  此外,山西省将建立环保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在山西省名牌产品和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中,与环保部门密切协作,联合开展惩戒,将环境保护作为申报条件。在山西省质量奖申报阶段,将“近3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作为申请参选的必备条件,在质量奖提名推荐阶段,设立向当地环保部门征求意见环节,由环保部门把关,促进环境保护工作有效开展。(作者:任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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