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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实现缴纳罚款、车驾管业务缴费电子化

发布时间:2018-08-28 08:51:14 | 来源:山西晚报 | 编辑:路鹏程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我省实现缴纳罚款、车驾管业务缴费电子化

  山西晚报讯(记者 杨晶)9月1日,20项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将在全国推行。8月27日,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向社会通报,山西省范围内实现了缴纳罚款、车驾管业务缴费支付电子化。

  交管部门提出在收费系统部署扫码支付功能,并与代收银行进行了联调、测试,8月8日正式上线发布运行,山西省范围实现了全省车管业务大厅微信、支付宝电子扫码支付。

  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建设了山西交管业务“自建支付平台”,待部局互联网平台版本升级后,山西省范围内车管业务大厅窗口将全部实现电子缴费功能,群众在窗口办理业务能够“一次排队,一次办结”。

  此外,实现了自助服务终端缴费电子化。群众可以通过交管业务大厅提供的自助服务终端自助办理业务,通过微信、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完成交通罚款及车驾管业务缴费。

  同时,实现了互联网服务平台电子支付功能。互联网服务平台交通罚款实现了电脑端、手机APP端(微信、支付宝、银联卡)电子支付功能,并与山西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管理平台、线上代收银行资金汇划平台进行无缝对接,实现了交通罚款缴费退费、业务对账、资金清分等业务全流程电子化管理,至今已有40余万笔罚款缴纳实现网上支付;车驾管业务实现了电脑端、手机端银联卡支付功能(其中微信、支付宝支付通道正在开发测试),至今已有近1400笔考试费通过线上缴费完成。

  互联网平台与政务平台接入共享,政务平台实现了缴费支付电子化。山西省公安厅在全面梳理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编制了全省254项公安审批服务便民化事项清单,其中涉及公安交管91项业务,建立了全覆盖、全流程的“一网通一次办”政务审批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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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照与车型非“原配”?“随缘”驾车小心12分保不住

  考过驾驶证的人都知道,机动车驾驶证分为多个等级,不同等级的机动车驾驶证所驾驶的机动车型也不同。驾驶人应当驾驶自己驾驶证载明的准驾机动车型,如果驾驶员“跨级”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那就是违法的。

  8月27日,山西交警部门对驾驶证准驾范围中,大家常见的误区进行了释疑。

  准驾车型不符合 男子买假证应对检查

  8月26日17时50分,高速交警四支队一大队民警在对一辆红色重型半挂牵引车司机进行检查询问时,发现司机黄某某提供的驾驶证与正规驾驶证明显有所区别,于是民警对其基本信息进行进一步询问核实。没承想,在问到出生年月时,司机竟然扭头拔腿就跑,民警当即追上将其控制。

  在民警询问为何要跑时,黄某某坦白交代说:“我刚刚给你的是假证,我自己的驾驶证是C1的,还没有带,我害怕,所以就心虚、想跑。”随后民警通过公安网进一步查询核实,司机黄某某已经申领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并无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资格,属准驾车型不符,他提供的A2驾驶证是为了应对交警检查买的假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为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等一系列违法行为,黄某某将面临罚款6200元、记12分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

  交警部门介绍,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不但对道路交通安全形成潜在威胁,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担责大不说,保险公司完全可以根据这一违法行为而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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