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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警方警示市民:冒充公检法诈骗手法升级

发布时间:2018-09-07 15:25:28 | 来源:山西晚报 | 编辑:路鹏程 | 责编:石丽敏

  山西晚报讯(记者辛戈)近日,冒充公检法诈骗升级,骗子又出新花招,不仅通过电话与受害者联系,甚至派“工作人员”上门收取银行卡和身份证。9月6日,太原市反诈骗中心发布预警提醒,公安机关和其他政法机关没有开设所谓的“国家安全账户”,更不会派出所谓公安“协勤”人员上门协助办案、转走你个人账户内资产。遇到此类情况,可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

  警方介绍,新型“冒充公检法诈骗”手法升级后,骗子在行骗过程中加入了“工作人员”上门收取银行卡和身份证的环节。鉴于“警察”登门的“威慑力”,原本对此类骗局已经“免疫”的市民,又开始犯起了迷糊。

  8月中旬,昆明市的老人王某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昆明市公安局的“陈警官”,电话中,“陈警官”表示自己正在承办一起诈骗案。根据落网的犯罪嫌疑人交代,涉案的银行账户是犯罪嫌疑人以20万元价格从老人王某手中购买的,警方现有证据证明王某就是诈骗共犯。一听警方说自己是共犯,老人王某立刻慌了神,赶紧声明自己没有犯罪。“陈警官”话锋一转,开始和老人套近乎,询问其家庭情况、住址、收入和存款情况。得知老人独居、存折内有十余万存款后,他要求王某报出银行账户,并称如果不想被抓,就要配合警察工作。王某表示一定配合。这时,“陈警官”又说要派人上门来取老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存折,还叮嘱一定不要告诉别人,否则就抓她。

  几天后的周末,“陈警官”再次来电,得知老人独自在家,就让她到小区花园接一个李姓女警官,称对方会协助她摆脱诈骗嫌疑。如约见面后,“李警官”主动出示了工作证,老人王某遂把“李警官”带回了住处。“李警官”称,要把王某的银行卡和身份证拿走,三天后归还。王某还按要求把身份证号和银行存折及密码写到纸上交给对方。而“李警官”走后不久,王某就发现其银行卡内的钱被全部转走,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随即报警。

  警方表示,此类案件中,被骗对象均为空巢老人,子女不常在身边,日常与子女沟通机会少、联系方式单一,接触外界信息渠道相对封闭。具体诈骗手法为:第一步,来电恐吓“涉嫌违法”,诈骗分子拨打电话到事主家中(或者服务场所等),冒充电信工作人员、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等,称事主身份已被盗用、正涉嫌违法犯罪,如要证明清白,必须绝对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办案,根据其电话指示对银行账户进行操作。这一部曲中,通常会有骗子A、B、C轮番上阵,冒充不同角色、刻意制造紧张气氛,并要求事主切断与外界联系,仅仅与来电的骗子保持单线联系。第二步,帮凶现身,“协勤”上门。骗子会提前物色、蒙蔽一批社会阅历较浅的年轻人,充当诈骗分子“帮凶”。诈骗分子通过网络通信工具发送“××市公安机关协勤证”给已被洗脑的青年,当有老人家受骗时,骗子便会将老人家住址信息通知他们,以“公安协勤人员”身份上门,监督老人家执行骗子的转账操作。

  新型的“冒充公检法诈骗”,骗子采取了线上线下诈骗模式。诈骗套路与之前的版本有着重要区别,改变了以往骗子取得事主信任后仅用电话遥控转账的手法,而是会派出“公安协勤人员”前往事主的住所,协助事主利用网银或随同事主前往银行进行转账。事主在高度紧张的精神状态下,遇见上门的“协勤”人员会更加容易相信对方,从而向对方转账。

  警方提醒,凡是自称公检法查账汇款的,凡是叫你汇款到“安全账户”的,凡是在电话中索要银行卡信息及验证码的,凡是让你开通网银接受检查的,都是骗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绝不会要求当事人汇款、转账。在家中无论电话或上门人员如何要求,凡是涉及向他人转账的,请一律拒绝并尽快报警。如有疑问可拨打反诈骗中心咨询,紧急情况请直接拨打110报警。

  太原市反诈骗中心咨询电话:13015341754、0351-4110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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