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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法人金融机构“解冻”46.9亿元

发布时间:2018-10-09 17:49:20 | 来源:太原晚报 | 编辑:路鹏程 | 责编:石丽敏

  10月7日,央行宣布,自2018年10月15日起,下调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统计显示,山西省共有15家法人金融机构被纳入本次定向降准政策范围,包括6家城商行和9家非县域农商行。据测算,通过此次定向降准,山西15家法人金融机构将释放流动性约46.9亿元。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是缴存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就意味着可流动资金又增加了1个百分点。相关人士介绍,今年以来降准频频,连同2018年1月25日普惠金融定向降准、4月25日定向降准、7月5日支持“债转股”的定向降准,这已是今年年内第四次降准。此次降准将在全国额外释放7500亿资金,额度超过此前三次。究其原因,今年以来我国工业生产和消费较为疲软,信贷数据也并不乐观,民营和小微企业受到了融资方面的巨大压力。此时适当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置换一部分央行借贷资金,可以增加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资金来源,促进提高经济创新活力和韧性,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对于山西而言,此次释放地方法人金融机构46.9亿元流动性,今年四次累计释放流动性共约145.7亿元,这都为增加经济活跃度、助力山西省经济转型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太原晚报记者 孙耀星 责编 俞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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