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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泽法院移送太原市首起“执转破”案件

发布时间:2018-10-23 10:44:43 | 来源:山西日报 | 编辑:路鹏程 | 责编:石丽敏

  迎泽法院在执行任某等人与太原市金佰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413起服务纠纷案件中,发现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决定将该批案件移送破产审查。10月初,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正式立案。这也是太原市首起“执转破”案件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被执行人太原市金佰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2010年与山西某房地产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负责金林佳园小区的物业管理。2013年该公司停止了小区的物业管理。期间收取的413名业主装修保证金和未到期的物业费等费用一直未退还。后众多业主诉至迎泽法院。经审理后迎泽法院判决该公司退还413名业主装修保证金及物业费累计155万余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调查,该公司仅有昌河面包车一辆、银行账户存款100余元,明显资不抵债。经被执行人申请,迎泽法院结合执行情况,封存了被执行人的账务账册,决定将该批案件移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经过补充材料和初步审查,太原市中院决定立案并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执转破”案件是破解“执行难”的有力举措,也是迎泽法院依法化解执行不能案件、打通基本解决“执行难”最后一公里的一次大胆尝试和实践探索,413起执行不能案件得以妥善解决,对推动“僵尸企业”退出市场,保障债权人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山西日报记者 曹秀娟 闫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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