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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8-10-24 08:51:07 | 来源:山西日报 | 编辑:路鹏程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骆惠宁在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并颁发任命书

  10月23日,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山西省委书记、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惠宁在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并向通过任命的组建和重新组建的山西省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颁发任命书。

  出席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46人,符合法定人数。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迎光主持。通过议程后,会议听取被提请任命人员作供职发言。会议还听取了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关于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出席第二次全体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46人,符合法定人数。郭迎光主持。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命名单。骆惠宁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在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组织下,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骆惠宁在讲话中指出,地方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深化机构改革必须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依法履行政府工作部门设置和调整法定备案程序,依法依程序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切实发挥法治的规范和保障作用。

  骆惠宁强调,本次会议依法对组建和重新组建的山西省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任命,这是山西省机构改革的重要工作,彰显了宪法法律权威。希望新任命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恪守宪法法律,不辱新使命、担起新职责、履好新任务,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

  骆惠宁强调,当前,山西省正处于“两转”基础上全面拓展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新局面的关键时期,需要全省上下坚定方向、把握大局,统一步调、开拓前行。人大作为党领导下的重要政治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中央及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各委员会设立分党组为契机,全面加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机关党的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推进人大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要牢固树立“一线意识”,对标“一流标准”,更好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骆惠宁强调,今年是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开局之年。现在进入第四季度,要认真盘点各项工作,加大推进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要立足当前、着眼五年,在认真总结今年工作的基础上,谋划好明年的工作,既要把急需的立法、监督等工作安排好,又要谋划好需要连续抓几年的相关工作,使山西省人大各项工作紧扣山西省大局和人民关切持续推进。按照计划,山西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于明年1月召开,要缜密细致地做好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认真组织好代表调研视察等活动,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协调,加大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督办力度,起草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确保大会顺利召开、圆满成功。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岳普煜出席会议。山西省副省长贺天才、陈永奇,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景海,山西省监委、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山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机构负责人,山西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有关新闻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山西日报记者 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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