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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村也将试点装配式住宅

发布时间:2018-10-30 17:44:57 | 来源:太原晚报 | 编辑:路鹏程 | 责编:石丽敏

  盖房子就像“搭积木”,房屋质量更高,还可以避免人工作业中出现的空鼓、裂缝等质量通病。10月28日,山西省住建厅发布《进一步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2018—2020)》,将在三年推广发展期加快推动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其中农村也将试点推进木结构、轻钢结构、混凝土结构装配式住宅,提高建筑品质和居住舒适度。

  据悉,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可以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质量安全水平。目前,山西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布局基本形成,标准体系逐步完善,装配式建筑项目相继落地,各项工作全面起步。

  山西省明确,今后将因地制宜采用装配式技术。其中,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公共建筑、轨道交通、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要率先采用钢结构建筑技术,大跨、超高的民用建筑及工业厂房等工业建筑原则上采用钢结构建筑技术。住宅项目鼓励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按照宜现浇则现浇,宜装配则装配的原则,推广期重点发展水平构件,用3年时间按照3、3、4的比例,到2020年实现水平构件全装配。

  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项目和企业可以同时发展竖向非承重构件。积极推行住宅全装修。鼓励有条件的旅游设施、园林景观、特色小镇等地采用装配式木结构。在农村试点推进木结构、轻钢结构、混凝土结构装配式住宅,提高建筑品质和居住舒适度。

  山西省明确,各市要结合本地资源禀赋、经济技术、市场需求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由易到难,制定三年推广发展期实施计划。明确细化发展目标,逐年分解工作任务,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划定强制推广范围,保证装配式建筑项目落地,确保完成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的发展目标。太原市、大同市作为重点推进地区,到2020年,要力争达到25%以上。

  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将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列入对各市的重点考核督查项目,每年定期对各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完成情况、产业发展情况、政策出台情况、质量安全情况等进行检查,并通报考核结果。

  此外,在空气污染预警期间,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评价认定的装配式建筑项目,生产、施工作业可不停工,但不得从事土石方挖掘、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室外作业。(太原晚报记者 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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