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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

发布时间:2019-01-31 08:48:47 | 来源:黄河新闻网 | 编辑:路鹏程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 周昱丽)1月30日,山西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山西省领导骆惠宁、楼阳生、李佳、林武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郭迎光主持会议,大会执行主席胡玉亭、韩强、李俊明、郭海刚、张志川、刘志宏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薛延忠在主席台就座。

  大会应到山西省人大代表551人,实到代表530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名单,随后进行选举。

  根据大会选举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选举结果经主席团确认有效。根据选举结果,孙洪山当选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郭海刚当选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仁和、李凤岐、武华太、郝权当选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山西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办法》的规定,山西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表决通过的山西省十三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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