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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消协警示消费者:购车上户应注意细节

发布时间:2019-03-15 13:44:59 | 来源:太原日报 | 编辑:陈佳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购车上户应注意细节

  3月14日,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和太原市消协联合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购车上户应注意细节。

  消费者交清全款前,应要求汽车经销商出示车辆合格证,认真对比信息是否一致,若出现汽车经销商延迟或者拒绝交付汽车合格证的情况,消费者可向市场监管局或消协投诉。注意区分定金与订金。“定金”是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销售者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具有担保的性质。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但是“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20%。而对“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销售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与销售者协商解决。签定合同,对车型、提车时间、相关配置、售后服务等内容以书面形式确定。提车时要仔细检查车况、重要部件的性能、内饰装潢等配置是否与宣传材料相符,还要认真查验车辆合格证、机动车销售发票,核对车架号、发动机号与车辆合格证上是否一致。(太原日报 霍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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