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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土地指标交易有了新规矩

发布时间:2019-05-07 10:58:05 | 来源:山西日报 | 编辑:陈佳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完善占补平衡 规范交易行为 保障项目用地 我省土地指标交易有了新规矩

  5月5日,记者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获悉,山西省出台《山西省土地指标交易调剂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交易办法》)。此举标志着山西省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机制,规范土地指标交易行为,保障转型项目建设用地迈出了新步伐。今后,跨市、县行政区辖交易土地指标,将统一在山西省的土地指标交易平台上公开竞价、有偿交易。

  《交易办法》针对优质耕地后备资源匮乏的市、县,在本行政区域内难以落实项目用地的实际问题,明确规定可以通过易地公开交易快速便捷地获得占补平衡指标;各贫困县产生的补充耕地指标和增减挂钩指标,通过易地交易后获得收益,可以通过预算安排用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交易办法》将土地指标易地使用行为分为指标交易和指标调剂,指标交易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各市、县可通过全省土地指标交易平台,将本级储备的土地指标在全省范围内跨县级行政区域公开竞价交易使用;指标调剂适用于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省级以上重大转型项目,省政府作为调剂主体,将各级储备的土地指标跨行政区域有偿限价调剂使用。同时,《交易办法》将调剂及交易的土地指标分为补充耕地指标、新增耕地节余指标、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其中前两类都分别包含新增耕地面积、新增粮食产能值及新增水田面积指标。

  《交易办法》明确土地指标调剂、交易的出让方应为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等项目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受让方应为建设项目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省级以上开发区管委会可以申请受让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此规定是为了杜绝政府以外的任何企业和个人成为指标交易的主体,严防倒买倒卖、责任不明确的情况出现。

  据了解,《交易办法》还在土地指标交易调剂程序、方式和原则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下一步,山西省自然资源系统将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改善生态环境,努力新增耕地,发挥好土地指标交易平台作用,将市、县级土地指标储备库中15%的指标纳入调剂范围,优先保障国家、省级重点项目和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山西日报 记者 李全宏 通讯员 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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