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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车悬挂“套牌”交警依法给予处罚

发布时间:2019-05-15 16:15:34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陈佳 | 责编:石丽敏

  国际在线山西频道报道(陈佳 通讯员 刘于辉):5月12日,长治市黎城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依法查处一起三轮机动车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机动车行驶证违法事件。驾驶人李某受到驾驶证记24分、罚款1万元的处罚。

  5月12日16时,长治市黎城县公安交警大队城镇中队民警在309国道南桥沟路段路查时,发现车牌号为晋D1***6的三轮机动车行迹诡异,遂将其拦下进行检查。检查中,民警通过系统核查和仔细比对发现驾驶员李某提供的车辆行驶证与其车辆信息不符,且悬挂号牌也存在“套牌”嫌疑。据李某讲,他主要从事粉条、蔬菜贩运工作,常年往返各县区农贸市场和农村乡镇。“套牌”和使用其他车辆行驶证是为了躲避监控和交警处罚,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民警识破。经进一步核查,民警认定李某所驾驶的三轮车涉嫌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和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民警对驾驶员李某做出记24分、罚款1万元、暂扣机动车的处罚。得知处罚结果后,李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也为自己行为后悔不已。

  民警提示,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牌无证驾驶、伪造、变造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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