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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集中出台三项新政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发布时间:2020-09-15 09:35:18 | 来源:山西日报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我省集中出台三项新政——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山西省集中出台三项新政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2020年,我省省内高校毕业生23.13万人,毕业人数再创新高,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压力和挑战加大。面对新的就业形势,我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尽最大努力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省人社厅等部门近日集中出台《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等3个文件,继续加大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力度,针对广大读者关心的问题,记者请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引导鼓励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

  提高研究生和专升本扩招比例,做好公务员招录工作,扩大“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招聘规模,提高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比例,支持国有企业在年度用人计划中提高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比例,鼓励小微企业充分发挥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作用,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为应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新情况,我省相继出台一系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在此基础上,8月19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卫健委联合下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鼓励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不仅可以使高校毕业生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百姓,也为他们提供了增长才干、提升能力的舞台,有利于高校毕业生丰富人生阅历,补足经验空白,体察民情民忧,增强为民情怀,为未来拥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做好充足准备。

  主要创新举措有六项:一是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出现缺口岗位,将优先招用高校毕业生,或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二是支持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城乡社区服务领域创业,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对社区服务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或组织见习的,按规定落实吸纳就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领域灵活就业的,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三是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针对社区用人单位需求和高校毕业生专业特点,组织专场招聘活动或提供“点对点”供需对接服务;我省将结合社区实际需要,为立志从事城乡社区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有针对性地提供家政、康养、托育、心理辅导等方面的专项培训,促使其在社区平台更好地施展才能、创造价值。四是将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激励机制,为社区就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提供脱颖而出的机会。五是将加大从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中招录(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街道(乡镇)干部的力度。六是今后将会把高校毕业生在城乡社区就业创业情况纳入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等。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项政策是我省扎实推进“六稳”工作、努力完成“六保”任务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有助于扩大高校毕业生创业空间,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引导高校毕业生往基层流动,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

  让更多青年见习增强就业能力

  就业见习是帮助青年积累实践经验、增强就业能力的重要手段。2019年我省提出“实施3年5万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决定利用3年时间组织5万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年度计划目标任务为2019年1.8万人、2020年1.6万人、2021年1.6万人。

  为进一步推动目标任务完成落实,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8月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力争使更多青年通过就业见习增强就业能力,提升就业竞争力,形成有利于促进青年就业的长效机制。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岁-24岁失业青年(含未就业的被征地青年农民、城镇登记失业青年等)。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就业见习期限和待遇等情况。他说,就业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其间由就业见习单位给予参加就业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财政给予就业见习单位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单位应符合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要求,可提供相应的见习条件,落实见习待遇,提供见习辅导,有效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能力。

  我省鼓励见习单位提高见习留用率,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仍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的见习补贴,并给予提高留用率的奖励。

  为使更多适龄青年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与到就业见习活动中来,我省将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通过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推广,集中举办就业见习专场招募、双向选择洽谈等活动,提高就业见习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同时,还将加大岗位开发力度,提高岗位的技术含量,做好就业见习活动的全程服务指导。

  帮扶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些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面临更多困难,我省要求相关部门强化责任担当,将贫困家庭毕业生及时纳入就业帮扶范围,坚持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促进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全面就业到位。

  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扶贫办8月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明确相关帮扶政策。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项政策覆盖人群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其他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明确要将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及时纳入就业帮扶,使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全面就业到位,对有就业需求的其他贫困家庭毕业生全面帮扶到位。

  同时,我省将建立健全覆盖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全过程的帮扶机制,不断完善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数据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政策范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将离校未就业贫困家庭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制服务,实施精准帮扶,并专门安排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场招聘或小型供需对接活动,完善信息精准推送机制。

  此外,我省将把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家庭毕业生全部纳入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当中,帮助其至少熟练掌握一门专项技能,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对有就业见习需求的全员纳入见习安排,提供能够发挥其专长的见习岗位,并优先推荐见习单位留用。

  我省还将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施“普通高校专升本专项计划”,单独进行录取。对于基层服务项目招募、社区岗位招聘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毕业生,可以通过公益性岗位进行临时性安置。(记者高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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