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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方式传承勤俭节约美德

发布时间:2021-03-01 09:07:09 | 来源:山西日报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山西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3月1日起施行——以法治方式传承勤俭节约美德

以法治方式传承勤俭节约美德

  “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餐饮浪费不仅是舌尖上的“问题”,更是思想意识里的“问题”,这不仅造成食物本身浪费,更意味着对水、土地、能源等生产资料的无效消耗,而且对于人类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来说,也绝不是小问题。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山西在行动。3月1日起,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山西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付诸施行。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规定》旨在以法治方式弘扬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维护国家和我省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以良法保障社会善治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物质产品得到极大丰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但受到讲排场、比阔气、好面子等不良风气和不科学、不文明消费习俗的影响,再加上约束机制不健全,我国餐饮浪费问题一直存在、时常反复,成为一个顽疾,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李福明说,通过立法整治餐饮浪费十分必要、非常迫切。

  在立法中,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切口小、有特色、精细化、可操作”工作要求,积极主动把中央及省委相关决策部署转化为地方性法规,主要把握了四点: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落实到法规中;二是坚持法治德治相结合,强化宣传教育引导,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解决我省餐饮浪费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提出具有山西特色的立法对策;四是按照“精细化”要求,能明确尽量明确,能具体尽量具体,切实增强可操作性。

  风俗者,天下之大事也。李福明说,餐饮浪费行为虽然属于道德范畴,但道德养成和践行离不开法的约束。《规定》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规具体条款,有利于用法的权威来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有利于运用法治力量引领形成正确价值观,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文明新风尚,推动形成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方式、生活方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

  多措并举治理餐饮服务浪费

  生活中,各类饭店存在着十分严重的浪费现象,可以说,这是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的“主战场”。对此,《规定》围绕治理餐饮服务浪费现象,着眼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履行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进行了全面、细化的规定。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成斌介绍,餐饮行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菜单上不提示菜量规格、商家不提醒甚至故意误导消费者等,这些都是因餐饮服务经营者主体责任缺失造成的。《规定》细化了餐饮服务经营者在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上的义务,要求其建立健全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制度,并纳入员工职业培训内容。同时要围绕节约的要求提供标准化菜品服务,在设定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标识的基础上,将餐品分量、建议人数、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进行细化,推行适合不同群体的套餐,特别是明确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在提供个人点餐加餐服务、宴席服务、自助餐服务时,要履行好主动告知和提醒义务,避免不合理消费造成的浪费。针对外卖服务,则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在外卖平台上提示消费者按需下单、适量点餐,特别是要将餐饮食品分量、规格、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在平台上显示,方便消费者选择。

  《规定》还设置了一系列禁止性条款,除明确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误导、诱导消费者过量点餐外,还要求其不得设置或者变相设置最低消费额,不得以提供套餐服务的方式推销过量宴席。这样一方面能够避免过量点餐消费造成的餐饮浪费,另一方面还能够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成斌说,为确保餐饮服务经营者履行好相关义务,《规定》对未在醒目位置设置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标识以及违法设置或者变相设置最低消费额的行为,分别规定了相关法律责任,明确了执法主体,科学设定了处罚种类及额度,确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细化相关措施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除对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严格约束外,《规定》还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细化,规定县级以上政府要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所辖区域内的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工作,特别是要求村(居)民委员会推进婚丧嫁娶移风易俗;同时,围绕落实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对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以及商务、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相关部门依法充分履职,消除监管空白和死角。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蔡汾湘介绍,考虑到一些食品不宜长期保存,且餐厨垃圾有可能被一些非法人员再次处理,《规定》力求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与饮食安全同步实现,对即将过期食物的处理作了明确规定,要求职工食堂、教育机构食堂和餐饮服务经营者,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餐饮食材的动态管理,鼓励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将临近保质期的餐饮食材进行捐赠、分发或者降价处理。同时,不得随意处置餐厨废弃物,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或者以其他方式流向餐桌。

  为突出宣传引导作用,《规定》明确将每年1月设定为全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宣传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说,日常宣传则要求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媒体及志愿者等,利用各种平台、采取各种方式,多角度、多层次地对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餐饮消费观。(记者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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