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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议政1+1+1】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山西”建设

发布时间:2021-03-12 08:45:48 | 来源:山西日报 | 责编:石丽敏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健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慈善事业发展。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继续完善信访制度。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防范打击各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摘自政府工作报告

  【故事】

  “老余又来我们市场了!”“老余,现在我们市场不但热闹,秩序也好,买卖好做,心里更敞亮!”春节刚过,桃林沟果蔬交易市场里的果农菜农乐呵呵地与前来调研的“老余”唠起家常。“老余”是与他们相处了近30年的基层民警余文琦,是阳泉郊区公安分局平坦派出所的一名老民警,也是“桃林沟警务室”“老余调解工作室”的负责人。工作中,余文琦每天穿梭在各个小景点、游乐区、果蔬市场和百姓家中,哪里出了小隐患,或者邻居有了小矛盾,他都装在心里,落实到工作中,许多小矛盾、小纠纷在他的调解下,都能春风化雨,悄然平息。“辖区平安是我们的工作追求,群众需求是我们的服务方向。”老余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老余每年调处的矛盾纠纷案件50多起,调解各类小矛盾、小纠纷百余例,成功地阻止了一些“民转刑”案件,群众满意率为100%。

  事实上,余文琦“接地气”的走访并不是个例,这已经成为“平安山西”建设的常态。这背后,是山西省委、省政府对平安建设的高度重视。目前,我省各级各有关部门正在以“三零”单位创建为牵引,努力打造“无黑无恶”村(社区)、单位、企业,统筹推进隐患排查整治、信访矛盾化解、社会治安防控、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等工作,以小切口、实措施,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

  【代表委员议政】

  全国人大代表、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副所长兼金刚里社区民警杨蓉

  平安是老百姓亘古不变的期盼。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成为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平安中国”成为一张亮丽的国家名片。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城乡社区治理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居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基层和谐稳定,全国各地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过程中,积极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有效地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根据省社情民意调查,2020年,我省人民群众安全感达97.87,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评价指数达94.75,均创历史新高。“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群众的评价最能体现和检验我们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的成效。能够得到人民群众这样的评价和认可,从社区民警的角度看,得益于省委把“三零”单位创建作为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抓手,为我们基层干部开展基层治理工作提供了平台和渠道,汇聚了力量和资源,使我们工作起来目标更具体、动力更强劲。

  在“三零”单位创建中,省公安厅为我们社区民警研发了“掌上派出所”,把与法院、司法等部门共同开发的“多元解纷”平台嵌入其中,有效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效率;大力推进大数据战略,随着“晋治安App”“派出所智慧大脑”“掌上警务室”“智慧小区”等终端应用上线,基层工作涉及的方方面面都能得到相应的支撑;推行“一网通办”,推出“一门通办”,让群众享受到家门口的便利。

  下一步,我们要继续立足基层,补短板强弱项,以基层小平安,集聚全省大平安,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山西”,提升经济发展软实力,助推全省高质量转型发展。

  【链接】

  2020年4月,全省掀起“三零”(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单位创建热潮,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动员62.82万个主体投入创建工作。今年,我省深化“三零”单位创建和依法治理,为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保障。健全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开展“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推进网络社会综合治理,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数据安全保护。巩固扫黑除恶成果,严厉打击涉枪涉爆、文物盗掘买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侵害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三零”单位创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强化信访“控新治旧”,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记者李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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