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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台企业上市财政奖补政策 最高奖励3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11-10 20:01:00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责编:李胜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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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供图 山西省委宣传部

  国际在线山西频道报道:11月10日上午,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据悉,在山西证监局、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资运营公司、山西省小企业局等单位大力支持下,山西省金融办牵头起草并提请山西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推进企业上市“倍增”计划》(下文简称《“倍增”计划》),并出台了《山西省推进企业上市“倍增”计划六个配套文件》。

  《“倍增”计划》制定出台13项工作举措,全力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主要包括推进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完善山西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构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培育体系,开辟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妥善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落实企业上市财政奖补政策,落实企业上市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强化入库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发挥证券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作用,加快山西省属国企进军资本市场,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积极作用,深入推进资本市场县域工程,大力提高山西省上市公司质量等13条措施。

  《“倍增”计划》指出,力争到“十四五”末,山西省境内外上市公司总数达到120家,实现上市公司数量倍增;“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突破150家,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晋兴板”挂牌公司数量突破1000家;山西省资产证券化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上市公司直接融资总额翻倍。

  早在2015年,山西省财政出台了相关奖补政策。此次为2015年奖补政策的升级版,对奖补标准再次提标,奖补范围进一步扩大,奖补对象更加精准。与原来政策相比,对四个地方进行了调整:一是将最高奖励标准由200万元提高到了300万元。注册地在沪深交易所“借壳上市”并将注册地迁回山西省的企业,以及主动迁入山西省的A股上市公司,给予300万元奖励;二是增加了对在香港联交所等境外交易所上市的奖励,按融资额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三是按照辅导备案登记、受理申报材料、IPO上市首日三个节点,分别给予50万元、50万元和200万元的奖励;四是取消了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区别。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享受统一的奖励标准。同时,鼓励市县财政配套奖励,形成奖补政策叠加效应。为确保企业奖补资金,山西省财政积极调整支出结构,想方设法增加奖励资金。2022年将在2021年度4100万元预算的基础上,再增加2000万元,提高到6100万元。(文 刘一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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