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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出台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行动方案 两年内培育10家以上瞪羚企业

发布时间:2022-01-14 09:09:15 | 来源:山西晚报 | 责编:李胜兰

  13日,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太原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行动方案》出台的相关情况。太原市用两年时间纳入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的企业达到100家以上、科技领军企业达到30家以上,培育10家以上瞪羚企业、3家以上独角兽企业,为打造“创新高地”,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标准和成为科技领军企业标准是什么?企业如何申请入库,怎样才能成为科技领军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培育库入库标准需具备6个条件,其中约束条件有2个,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且纳入规模以上工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没有失信行为记录。量化指标有4个,包括企业的营业收入、研发费用、研发人员和研发机构,用来衡量企业经济规模和研发能力。

  成为科技领军企业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有4个条件,即培育库入库企业,其营业收入、研发费用、研发人员3个指标达到对应要求;第二种方式是1个特殊性标准,企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和拳头产品,是国内细分产业内有较强影响力的头部企业,经专家论证后可直接成为科技领军企业。

  在企业入库方面,有四个程序:企业申请,市科技管理部门公开发布通知,申请企业按要求准备提交申报材料。初审推荐,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作为组织单位,对本地区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推荐。审查论证,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或现场核实,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太原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建议名单。公示入库,按程序审定后发布《太原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名单》。

  另外,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相关部门每年7月份对入库企业进行半年监测,研判分析企业运行情况,精准跟进培育服务。入库企业如发生更名、经营异常等情况要及时报告。每年4月对入库企业上年度发展情况进行评估,评估达到科技领军企业标准的,列为科技领军企业;符合入库标准的留库培育;不再符合入库标准的退出培育库。(山西晚报 记者薛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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